阿哲
见“阿哲濮”(1215页)。
见“阿哲濮”(1215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依札噶尔山接本部右翼中前旗及右末旗界,西至鄂罗克依山接本部右翼中旗界,南至巴噶额里彦山接本部右翼中旗及各翼中前旗界,北至拖诺接本部右翼中前旗界。有佐领一个半。会盟于克鲁伦巴尔
参见“囊俏”(2584页)。
1567—?明代西藏察木多地区帕巴拉呼图克图三世。又名索南朗杰。藏族。出生于隆布上部。于康区南部、波密、察木多、八宿等地传经说法。屡应丽江土司邀请,往来于芒康、迪庆间,弘扬佛法,曾一度长驻芒康。后被任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名。明洪武六年(1373),以忠建长官司改置。升墨池为宣抚使(治今湖北宣恩县东南)隶施州卫。元时为忠建军民都元帅府。元末,明玉珍因之。明洪武五年,元帅墨池遣子驴吾归明,纳元所授金虎
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光绪十四年(1888),西藏人民抗英斗争因清政府投降政策失败,英国迫使清政府于光绪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1890、3、17)在加尔各答订立此约。签订人为驻藏大臣有泰和英国
见“西且弥国”(701页)。
见“定结”(1527页)。
书名。元代回回人※萨都剌撰。14卷,诗余1卷,附录4卷。由其远孙萨龙光于清嘉庆十二年(1807)重新编刊。内容多写自然景色、讴歌山川壮美之作,亦有咏史怀古、反映民间疾苦及揭露、讽刺、谴责社会矛盾的篇章
苗族男子的佩刀。男孩初生时,三朝秤若干重,即以如数的铁用火炼之。埋入土中。每年生辰取出再炼而复埋之。至15岁,将埋土中之铁取出打制成佩刀,谓之苗刀,最为锋利。用为杀伤武器。
1168—1251蒙古国大臣。又译称海。克烈氏。有勇略,善骑射。原事克烈部王罕。南宋嘉泰三年(1203),克烈部与蒙古部分裂后,投效铁木真(成吉思汗),任扯儿必(侍从官),为班朱尼河饮水誓盟诸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