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院禅林寺
见“阁院寺”(1728页)。
见“阁院寺”(1728页)。
旧时部分土族地区封建地租剥削形式之一。地主为避免差役、田赋,将部分土地租给佃户,不收取租粮,而由佃户承担地主全部或大部土地的粮差派款等。兼有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两重性质。
元朝军兵之一。指蒙古灭南宋过程中以降俘之南宋军兵组成的军队。《元史·兵志一》:“继得宋兵,号新附军”。原金朝境内所降俘之汉人军兵不称新附军,而称汉军。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以降俘之南宋军士中分拣
即“李天保”(1024页)。
书名。清初官修编年体史书。8卷,插图80余幅。用满、蒙、汉3种文字书写。一说成书于后金天聪九年(1635)。内容与《清太祖武皇帝实录》大致相同,流传的汉文本与《皇清开国方略》基本一致,说明乾隆年间改写
1407—1454明代瓦剌贵族首领。又译额森、厄僧。初被明廷称为“瓦剌都总兵答剌罕太师淮王大头目中书丞相”,后称为瓦剌可汗。出身于绰罗斯家族,※马哈木孙,※脱懽子。其为人足智多谋,善用兵。正统四年(1
①(?—1725)清代蒙古王公。阿巴噶部人。博尔济吉特氏。元太祖※成吉思汗异母弟※别里古台后裔,郡王沙克沙僧格次子。初授二等台吉。康熙二十九年(1690),从清军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于乌兰布通(今内蒙古赤
见“斡脱”(2424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叠州,在今甘肃迭部。宣德二年(1427),其族喇嘛喃哈亦失入朝贡马及方物,赐以钞、彩币表里。三年(1428),复来朝贡马,明廷依例赏赐。随同入贡之土官百户扎巴星吉等亦同等受赐。
?—1467明代广西瑶族农民起义首领。广西桂平县人。瑶族。曾参与侯大苟领导的大藤峡瑶族人民大起义。成化元年(1465)侯大苟牺牲后,与王牛儿等人聚集残部,在大藤峡继续坚持斗争。翌年十月,率义军夜袭浔州
544—579北周大臣。字胡王(一作胡三)。※宇文深子。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性沉正,好直言。武成元年(559),任宗师上士。次年,宇文邕即位,以少与邕同学,入为右侍上士。天和三年(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