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火把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为何不及时抢救。丧家牙郎则回答对方提出的诸问题。最后须赠亡者遗物于舅家,若亡者为甥男辈,则索耕牛等物。一般仅由丧家送些纪念物品作罢。仪式毕,牙郎还讲闹火把根源等故事。出丧时,舅家身披白布,手执火把镰刀,前行开路,丧家亲朋随之。
苗族丧俗。亦称舅家闹火把。苗族遇有丧亡,依俗须及时向舅家报丧,并在埋葬之前,于庭院或楼门边举行“辩死理”,即闹火把仪式。由丧家与舅家双方请牙郎进行。在场地烧一炉大火,舅方牙郎追问亡者病故原由,指责甥男为何不及时抢救。丧家牙郎则回答对方提出的诸问题。最后须赠亡者遗物于舅家,若亡者为甥男辈,则索耕牛等物。一般仅由丧家送些纪念物品作罢。仪式毕,牙郎还讲闹火把根源等故事。出丧时,舅家身披白布,手执火把镰刀,前行开路,丧家亲朋随之。
旧时青海、甘肃等地土族萨满教防雹法事。不定期,一般于夏历五月雹灾之前择日于山丘西北角举行。若当年庄稼遭雹灾,翌年必定举行。祭前由男青年窃取他村萨满所陈列祭祀用品,认为这样才具有法力,并在上面涂上白狗、
?—1751清代乍丫地方呼图克图。藏族。康熙五十八年(1719),清军西征,供应夫马有功,敕封为呼图克图,赐“讲习黄教诺门罕印”,坐镇乍丫寺。乾隆十一年(1746),设台置守备,率兵镇守。十六年(17
元代对西夏文的称呼。西夏所创记录党项族语言的文字,称蕃书、蕃字或蕃文,后世称为西夏文。元代仍流传使用。因西夏已灭亡,其故地在黄河以西,故改称此。
明代东海女真的一支。又作恰拉、奇雅喀喇、恰喀尔、乌德赫、乌得挨、乌德盖。乌德赫,满语意为“林中人”。居今乌苏里江以东科尔玛河、斯维特拉亚河、萨马尔加河、伊瞒河、瓦卡河、毕金河、霍尔河等诸河沿岸。以渔猎
清代抗法将领。广西防城县江平人。京族。光绪十二年(1886),法国侵略军武装占领江平时,率领当地人民组成抗法队伍“江平抗敌义军”,和侵略者展开面对面的斗争。多谋善战,屡建奇功。鱼囊岭之战时,诱敌深入,
清末伊斯兰教写经家、阿拉伯文书法家。天津人。回族。出身武术世家。精通阿拉伯文和《古兰经》、道光年间(1821—1850)掌教天津清真大寺。为人刚正,备受时人拥戴。功课之余,潜心于阿拉伯文书法。长于改兰
满语音译。全称“额者库哈番”,即清代“主事”一职。顺治(1644—1661)间,沿明制设六部主事,有堂主事、司主事之分,前者例以满洲笔帖式补授,后者互用满、汉人,皆正六品,5年俸满。刑部十八司主事,分
河流名。蒙古语称奈日顶高勒。西辽河支流。全长494公里。发源于西土默特旗北阴山山脉。会白塔子河、李家窝铺河、干沟子河、高刀板河、腾克力河5条支流,水向东北流,经敖汉旗东北,奈曼旗王府之东南,流入西辽河
元代官署名。亦称宣政院分院。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兼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军民事务。二十八年(1291),置行宣政院于杭州;至大四年(1311)撤销。延祐五年(1318
部分瑶族的他称。包括居住在广西大瑶山的※茶山瑶、※花蓝瑶、※坳瑶3个支系,因旧时习惯留长发椎髻而得名。解放前都是大瑶山土地的占有者,也被统称为“山主”,经济条件比较优厚,但其中也有不少贫苦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