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县
清地名。位于辽宁省东北部,清康熙三年(1664)置,治今铁岭市。辖域东西190里,南北90里。东至清原城,西抵锦州府广宁县(今辽宁省北镇),南临承德县(今沈阳市),北接开原县。辽置银州富国军,领延津、新兴、永平3县。金改新兴县,属永平府。元废县隶咸平(即今城北平顶堡)。明改铁岭卫,领中、左、右3千户所,属辽东都指挥使司。天命四年(1619),被后金军克取。康熙三年置县,隶奉天府。为八旗驻防地。清末民初,治内有汉、满、蒙、回、锡伯、朝鲜等族居住。
清地名。位于辽宁省东北部,清康熙三年(1664)置,治今铁岭市。辖域东西190里,南北90里。东至清原城,西抵锦州府广宁县(今辽宁省北镇),南临承德县(今沈阳市),北接开原县。辽置银州富国军,领延津、新兴、永平3县。金改新兴县,属永平府。元废县隶咸平(即今城北平顶堡)。明改铁岭卫,领中、左、右3千户所,属辽东都指挥使司。天命四年(1619),被后金军克取。康熙三年置县,隶奉天府。为八旗驻防地。清末民初,治内有汉、满、蒙、回、锡伯、朝鲜等族居住。
清归化城土默特二旗之一。参见“归化城土默特右翼旗”(523页)。
1632—1692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尚书尼堪从子。初袭三等轻车都尉。顺治七年(1650),任户部副理事官,累迁理藩院郎中。康熙十四年(1675),奉命赴蒙古科尔沁、翁牛特、巴林、敖汉、喀
又称茂隆银厂。清乾隆(1736—1795)初由云南省石屏县汉人吴尚贤在阿佤山西北部的班洪、班老一带开办的大型银矿。周围百余里,矿工二三万(有说十余万)大都为招募的贫苦汉人,每年向清政府纳税银数千两。矿
唐代南诏重要碑刻。南诏赞普钟十五年(唐大历元年,766)立。碑高3.02米,宽2.27米,厚0.58米。阁罗凤之清平官王蛮盛撰文,杜光庭正楷书写。碑文40行,碑阴题名41行,共5千余字。主要记载南诏初
参见“高山族收获祭”(1920页)。
见“麻书土司”(2099页)。
民国时省级行政区划名。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后,加紧布署蒙古地区的军政设施。继绥远、热河2特别区之后,于1914年3月设置察哈尔特别区。以察哈尔都统为最高长官。下辖新设的兴和道及锡林郭勒盟、察哈尔左右翼
藏族部落名,又作温珠固族。在青海省北门源县城东,东界甘肃天祝县,南至浩门河以南之卡素峡、多哇沟与互助县为界,西临仙米部落、北界甘肃省,有今门源县珠固乡全境。包括珠固义他、瓦查、录本科、旺加本、卫寿五小
即“默啜”(2551页)。
见“福山卫”(2412页)、“弗山卫”(6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