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斯满
清末新疆柯尔克孜族头人。同治二年(1863)夏,率领1万余牧民反抗沙俄侵略,在特穆尔图淖尔西南松库尔地方将侵略者围困3昼夜,击毙敌人57名,伤敌无数,迫使侵略者狼狈逃窜。
清末新疆柯尔克孜族头人。同治二年(1863)夏,率领1万余牧民反抗沙俄侵略,在特穆尔图淖尔西南松库尔地方将侵略者围困3昼夜,击毙敌人57名,伤敌无数,迫使侵略者狼狈逃窜。
见“明禅”(1404页)。
地名。汉䝠道县地,属天水郡。东汉末于此置南安郡。隋以武阳县改置,治所在今甘肃陇西县东南。唐没入吐蕃。宋元祐五年(1090)升古渭砦(寨)置,治所即今陇西县。金为临洮路巩州治。元为陕西行省
清中叶受命居住北京之维吾尔族王公总称。或简称“居京回爵”。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政府统一西北地区后,分别授乌什伯克霍集斯、和田伯克和什克、叶尔羌(今莎车)喀喇玛特系和卓额色尹、图尔都、玛木特、帕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官署名。内务府武备院设,为皇帝披挂铠甲。设司函长1人(函,指护身铠甲)、副司函长1人,下置司函※拜唐阿(执事人) 5人、承应人6名。逢皇帝出巡、狩猎或阅兵,御用甲胄例由武备院预备装运随行。需穿甲时,
1849—1875清代内蒙古最大活佛章嘉呼图克图四世(一作五世)。亦译业希丹毕呢吗、也摄丹丕尼玛、叶熙丹璧尼玛等。加佛教传说的13位先世,亦称第十七世。生于青海西宁之扎拉通地方。藏族。父名童郎波,母名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三十六年(1771),渥巴锡汗族子阿克萨哈勒随汗归清,封一等台吉。四十年(1775),授札萨克,建旗。驻牧霍博克萨里(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设4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北
旧时土族土地租佃形式。亦称香烟地。始于明朝。流行于青海土族地区。明朝将土田分为官田与民田两种,并以土地作为庄田赐予寺院,寺院再将土地租给农民,收租以酥油和肉类为主,故名。此租为定额租,无论收成丰歉,乃
党项部族名。地在宥州(今陕西靖边县东)境。本附属于党项拓跋部首领李继迁,宋端拱二年(989)四月,因其部族不肯买马给李继捧,被攻击,其族部遂投附宋朝。淳化二年(991),与该地所居之啰树族,暗遣人投附
见“勒勒车”(19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