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山卫
见“兀山卫”(108页)。
见“兀山卫”(108页)。
?—497北魏大臣。代郡(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先世居漠北,世为酋帅,以部名贺楼为氏(后改楼氏),北魏勋臣8姓之一。广陵王※楼伏连从曾孙,三郎幢将楼安文子。历位内外,稍迁殿中尚书、散骑常侍,赐爵常山公
即“大辽水”(81页)。
见“八思巴”(25页)。
见“完颜吴乞买”(1164页)。
见“德宁路”(2519页)。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土家族狩猎活动。每年过※“赶年”时的活动之一。农历正月初一至十四日举行。盛行于湖南永顺、龙山等地。相传,猎王禾撮为保护庄稼,率众猎手上山驱逐害兽。一次,女英雄梅嫦在与野猪搏斗中不幸牺牲。为纪念她,每家
西域古地区名。见《新唐书·西域传》。《辽史·天祚本纪》载:西辽主耶律大石至寻思干(今撒马尔罕)。西域诸国举兵10万,号忽儿珊,来拒战。大石三军俱进,忽儿珊大败。呼罗珊与忽儿珊为同名异译,波斯语,义为“
?—1894清代云南永北各族抗清斗争首领。傈僳族。永北(治今云南永胜县)鱼洞波人。因不堪永北土知州高履坤(白族)暴虐凌辱和压迫,于光绪二十年(1894)二月,联合吴管事、谷老四等及普米、纳西各族人民千
见“耶律罨撒葛”(13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