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民族起源>郭罗克善后事宜

郭罗克善后事宜

清代有关郭罗克藏族的各项规定。乾隆九年(1744),经川陕总督公庆奏准,内容为:郭罗克各寨穷苦者有牛无资,可酌量借给;打牲立期制,每年五六月打牲一次,九至十二月在本境近地打牲,按寨分班,每起多至10名,于驻汛官处挂号给票,定期返回;撤清军,于要口岁遣千总、把总带兵20名,轮驻稽查,并派兵安设塘递,以通声息,于霍耳,甘孜等处分防巡驻;凡越境抢夺,照盗一赔二,黄河沿岸游牧蒙古与郭罗克毗连,各头目定界立誓,禁偷窃,西宁属之蒙古城、永豹沙及邻境与郭罗克有婚姻往来者,均令于防弁处请票稽查;纷争之事,随时剖断。开垦、畜牧及打牲,责成松潘镇岁加查询,如土目管束有方,可加奖赏;上、中、下郭罗克事务可由土目主持办理,老诚之土千户令互相稽查,均给与土职,由部颁号纸,子孙世守。各案外委土目,均有管束之责,赏给顶戴;土目宗族子侄若有为匪犯法,土目知情故纵一体坐罪。

猜你喜欢

  • 把都儿黄台吉

    见“布延巴图尔鸿台吉”(473页)。

  • 北魏神元皇帝

    见“拓跋力微”(1359页)。

  • 乌苏哩河卫

    见“亦速里河卫”(874页)。

  • 陈泰

    ?—1655清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姓钮祜禄氏。※额亦都孙,车(彻)尔格子。初以护军参领从攻明锦州,败宁远援军。后金天聪三年(1629),从太宗皇太极征明,驻军德胜门外,分兵攻袁崇焕营。五年,围大凌河

  • 蒲剌束

    即“颇剌淑”(2139页)。

  • 罗盛

    即“逻盛”(2062页)。

  • 敦罗布喇什补充法规

    18世纪伏尔加河流域土尔扈特部法规名,约制定于1741—1758年。原文为托忒文,抄本见于前苏联科学院东方学研究所所藏《卫拉特法典》抄本中。1880年俄国学者戈尔斯通斯基译注《1640年蒙古卫拉特法典

  • 者乐甸长官司

    明代傣族土司名。本马龙他郎甸猛摩地,名者岛。洪武(1368—1398)末内附,隶云南布政司。永乐元年(1403),以其地广人稠,乃置者乐甸长官司。治所即今云南镇源县东北恩乐。十八年(1420),长官刀

  • 使犬国

    即“使犬部”(1457页)。

  • 户族

    参见“的尔勤”(14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