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马
①怒语音译,意为“不翻悔”。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土地买卖成交后举行的一种仪式。成交后,由买方请卖方和从中说合的人吃一顿酒饭,自是,买方便可以永远耕种。但买方日后出卖这块买进的土地时,仍要先征求原卖方的意见,原卖方有优先购买权,地价同原买价。如果出卖土地者想日后随时赎回土地,则不举行这种仪式。当地土地买卖在习惯上还规定优先卖给同族或共耕者。 ②纳西族对居于云南维西、兰坪一带白族的称谓。详见“白族”(596页)。
①怒语音译,意为“不翻悔”。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地区怒族土地买卖成交后举行的一种仪式。成交后,由买方请卖方和从中说合的人吃一顿酒饭,自是,买方便可以永远耕种。但买方日后出卖这块买进的土地时,仍要先征求原卖方的意见,原卖方有优先购买权,地价同原买价。如果出卖土地者想日后随时赎回土地,则不举行这种仪式。当地土地买卖在习惯上还规定优先卖给同族或共耕者。 ②纳西族对居于云南维西、兰坪一带白族的称谓。详见“白族”(596页)。
旧时对部分瑶族的他称。分布在云南南部和广西西部等部分地区。不同地区各有其自称。因过去经济作物多种蓝靛,并以蓝靛染衣服,故称。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台吉。一译罗卜藏策楞。博尔济吉特氏。※昆都伦乌巴什四世孙。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策零妹夫(一说姐夫)。初隶准噶尔。雍正九年(1731),因不满噶尔丹策零统治,与避居准噶尔之青海罗卜藏丹津
①西域古城名。见明《边政考》:在土力苦址(今新疆温宿县东南铁林格)西北百里,3城相连,周环山水。《清朝续文献通考》云:阿克苏旧城,不用砖石,就高崖陂陀,削以为墙,联属3城,皆周里许。中城有东西南3门。
旧县名。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南部。原为清内蒙古奈曼旗及喀尔喀左翼旗牧地。光绪三十年(1904),推行“新政”,析其地置县。民国时属热河特别区(后改省)。清末,其地每年秋季马市甚盛,土名“小库伦”。1950
?—793渤海国第三世王。武王※大武艺嫡子。唐开元二十五年(737),父死,以长兄大都利行早卒,继王位。次年,改年号“大兴”。受唐封渤海郡王,仍嗣为左骁卫大将军(一作金吾大将军)、忽汗州都督。即位后,
见“乡约”(186页)。
(1304或1305—1335) 伊儿汗国第九代汗。蒙古孛儿只斤氏。※合儿班答汗子。初受封于呼罗珊。元仁宗延祐四年(1317)嗣汗位。以年幼,都元帅出班专权,擅杀丞相拉施特哀丁及大臣等。五年,平定牙撒
傣语音译,亦作诏法王,意为“天王”。见于《泐史》,宋代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第一任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叭真于淳熙七年(1180)入主勐泐(今景洪),“诏龙法名菩提衍者,则制发一虎头金印,命为一方之
官署名。清初所设辅佐帝王治理政务的中枢机关。天聪十年(1636)三月,清太宗皇太极改“文馆”为内三院。内国史院,掌记注帝王起居、诏令、编纂史书;内秘书院,掌撰与外国往来文札,掌录各衙门奏疏,撰拟敕书;
即“韦拔群”(2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