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务收支局
清代办理边务收支总汇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边务大臣赵尔丰报部批准,于巴塘设立。选精干之委员充当总办,设提调一员,兼办文案,并颁木质关防印。下置统计、经纪、垦务、矿务、工程五科,由委员分科办事。凡边务一切收支各款,统由该局经理,随时详报边务大臣核饬造册,咨部核销。局中薪费即由边务经费项下作正开支。度支农、工、商、矿各事务均在局内,并立边务收支局章程。宣统三年(1911)代理边务大臣傅嵩炑筹措西康建省时改为度支局。
清代办理边务收支总汇之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由边务大臣赵尔丰报部批准,于巴塘设立。选精干之委员充当总办,设提调一员,兼办文案,并颁木质关防印。下置统计、经纪、垦务、矿务、工程五科,由委员分科办事。凡边务一切收支各款,统由该局经理,随时详报边务大臣核饬造册,咨部核销。局中薪费即由边务经费项下作正开支。度支农、工、商、矿各事务均在局内,并立边务收支局章程。宣统三年(1911)代理边务大臣傅嵩炑筹措西康建省时改为度支局。
书名。元翰林国史院修撰。卷数及起讫月日不详。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初无实录。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二月,翰林承旨撒里蛮奏请命翰林国史院纂修,从之。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诸实录修成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涅刺室韦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部民原为所俘奴隶,时获释免,组为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属西南面招讨司(辖地为今内蒙古伊盟东北部、巴
见“乌兰古木”(341页)。
地名。亦译国泰、契丹等。此词于13世纪蒙古西征时进入欧洲地理学,为“契丹”一词之转讹。开始指契丹,后扩大指辽朝统治中国北方地区。此后又进一步扩大到泛指整个中国。《马可波罗游记》称中国即用此词。
见“配夏哇”(1813页)。
清代蒙药学家。19世纪奈曼旗人。以藏文著《蒙药正典》(又译《蒙药本草从新》,藏文名《斋萨日密格占》)。书中辑录879种药物,按性能分为8部24类。每味药名都以蒙、汉、藏文对照,详细注明药物产地、形态、
即“牛满江”(358页)。
见“烧饭”(1928页)。
又称“社寮”。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类似内地之村公所。“番社”土官、土目、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遇有重要事务,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故《东番记》载:“议事必于公廨”。村社
1649—1707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楝鄂氏。康熙十一年(1672),任太常寺赞礼郎兼管佐领事。十六年(1677),授太常寺卿。二十三年(1684),迁左副都尉御史,擢内阁学士,充经筵讲官。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