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民族起源>血族复仇

血族复仇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人与集体密不可分,血缘关系高于一切。本团体内任何一个成员受到伤害,即视为对全氏族、部落的伤害,就要为其复仇。肇事一方虽为一人,其所在氏族、部落亦负有共同责任,成为报复对象。受害一方有权将行凶者所在氏族、部落之人杀死,对方无权提出异议。当代复仇未遂,后代子孙世代负有义务,以致冤冤相报,争斗不已。原始社会末阶级社会初,情况更加复杂,血族复仇已成为某些氏族、部落头人向外掠夺扩张的藉口,有时虽可通过调解,责令肇事者所在氏族、部落道歉、赔款或用其他方法赎罪,实具有以强凌弱性质。历史上蒙古部与塔塔儿部及女真族之间的战争,近代凉山彝族各家支之间为争夺奴隶和财富的械斗,即常在血族复仇之外衣下进行的。在我国高山族支系曹人,云南的怒、傈僳、佤、景颇,内蒙古的鄂温克、鄂伦春,西藏的珞巴、僜人等,均有血族复仇的成文法或习惯法。

猜你喜欢

  • 濮拉泼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仆族。主要分布在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江县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部分地区。详见“彝族”(2594页)。

  • 树葬

    葬式之一。亦称“风葬”。将死者置于树上任其风化。中国东北、西南、西北、华东地区一些民族曾有此葬俗。《魏书·失韦传》、《周书·异域上》、《隋书·地理志》、《西域图志》、《滇南新语》、《百苗图》以及台湾《

  • 蛾昌

    即“峨昌”(1866页)。

  • 那斯黑刻

    赫哲族旧时下服的一种。赫哲语音译,意为“狍皮长裤”。今内蒙古、黑龙江境内的鄂温克、鄂伦春族和赫哲等族过去皆穿狍皮裤,然各族称呼不一,制作也不尽相同。赫哲族多以狍皮制,3张狍皮可缝制1条。一般系男人穿,

  • 赤狄

    北方古族名。亦作赤翟。春秋时狄人的一部分。一说狄人信仰萨满教,以青、赤、白、黑象征东、南、西、北四个方位,赤狄居南,崇尚赤色,着赤色衣饰,故称。与白狄、长狄、众狄等组成部落联盟,居于盟主地位,役使其他

  • 斛斯氏

    高车姓氏。本漠北高车一部落。据《元和姓纂》及《通志氏族略》所述:“斛斯氏其先居广漠,代袭莫弗大人,号斛斯部”。归北魏后以部名为氏。原作斛粟氏,后改斛斯氏。初居于代北(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

  • 民爵

    清代臣爵的别称。以与宗室之爵区别。自后金天聪八年(1634)创立公爵(称※民公)起,至乾隆十六年(1751)增补恩骑尉止,其爵名依序为: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及恩骑尉,共九爵。其

  • 咸得不

    见“石抹咸得不”(456页)。

  • 烽上王

    高句骊国第十四世王相夫的谥号。亦称雉葛王。相夫于晋惠帝元康二年(292)继位,永康元年(300)因被废自缢,葬于烽山之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 贡龙

    亦称“古姆朗”。景颇语音译,意为“推翻旧制度”。19世纪云南一些景颇族人民推翻山官制度、建立一种新社会制度的斗争。故有称“贡龙革命”。19世纪,随着景颇族地区的一些山官逐渐向封建领主转变,对辖区百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