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衙门
官署名。理藩院前身。后金、清廷用以管理、控驭漠南游牧蒙古(内蒙古)各部而设。当成立于天聪六年(1632,一说崇德元年,1636)。承政,初为阿什达尔汉、达雅齐塔布囊;其参政,初为尼堪(纳喇氏)、扈什布、温太、艾松古。时值清太宗皇太极转锋直对蒙古察哈尔汗的新时期,历以其承政等官随军,委以纳降之责。此外,该衙门还负责画分牧地、清查户口、编设牧区各旗内牛录、颁布法律、禁杜奸究、审理刑狱、厘定制度等。崇德元年(1636)六月,阿什达尔汉改调都察院,以尼堪升补其职。三年六月,以需要处理的蒙古事务益繁,从而改设※理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