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腰带
见“不薛”(269页)。
见“不薛”(269页)。
见“迺贤”(1347页)。
参见“阐”(2105页)。
见“耶律良”(1301页)。
清永淳十三屯壮族人民抗租首领。广西永淳县那决屯望阜村人。壮族。道光末年,永淳一带壮族地区地主对佃农肆意盘剥,民情激愤。咸丰元年(1851),与杨隆盛、陆锦钦等结盟拜会,竖旗聚众,倡议抗租,提出“一县土
彝语音译。又作萌孜。意为随妻陪嫁而来的人。民主改革前,在四川凉山的普格、布拖、金阳一带归黑彝占有的安家奴隶,亦有些归白彝(官百姓)占有。其来源,多数是被抢劫、买卖而来的汉族或其他民族成员及经主子命其配
蒙古语音译,“宝得”意为“大牲畜”,“阿勒巴”意为“赋税”。蒙古僧俗封建主向属下牧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征收标准是以出计入,而不是量入为出。将牧民应支纳赋税的各种牲畜,按一定数量和价格折算成若干纳税单位※
①(?—588)南北朝时期东突厥可汗。名处罗侯,号突利设,后称莫何可汗。阿史那氏。※乙息记可汗科罗子,原辖突厥汗国之东部地区,甚得部众拥戴,为兄沙钵略可汗猜忌,怀离心。北周大象二年(580),密与隋使
县名。位于贵州东南部。为苗族聚居区。唐代置罗恭县,属应州。宋属绍庆府所领诸羁縻州地。元隶新添葛蛮安抚司。明洪武七年(1374),苗民酋长夭阿路以所管八寨地苗民归于朝。十二年,以夭阿路为安抚司,夭氏世袭
即“消奴部”(1933页)。
东乡族人民反对国民党的斗争。民国二十九年(1940)临夏行署专员马为良擅自决定,强行拆迁汪百户地区胡门门宦所建清真寺,并带领人众亲临现场监督拆寺,数十名东乡族人在群众的掩护下,冲进寺内,杀死马为良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