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军
蒙古国和元代由蒙古人组成的兵种。蒙古军士“初有蒙古军、探马赤军。蒙古军皆国人,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元史·兵志一》)其制:家有男子,15以上,70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世祖至元四年(1267),定签蒙古军制:“每户二丁、三丁者一人,四丁、五丁者二人,六丁、七丁者三人。”按万户、千户、百户、牌子头(十户)组编,设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分别统领。出军之户称蒙古军户,军户的税粮初输半租,后改四顷以下免纳,称赡军地。蒙古军必须以正身充役,凡以家奴代役者罪之,仍令其奴别入兵籍,以其主资产之半与之,军将有纵匿者罢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