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只剌
见“札只剌”(1600页)。
见“札只剌”(1600页)。
1768—1833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二十五任堪布。藏族。嘉木样二世兄弟昂拉百户洛哲之长子。入拉卜楞寺,由嘉木样二世授沙弥戒,学习藏文。乾隆四十九年(1784),随嘉木样赴西藏拜隆多喇嘛强为师。后获拉然
见“预墩”(1962页)。
清代中俄贸易交往。雍正五年(1727),中俄签订布连斯奇条约。次年五月十八日,又于恰克图签订划定蒙古地区边界条约。条约第四款规定:开祖鲁海图、恰克图和尼布楚为两国贸易地点,两国商人均可于其地盖房建栅。
1876—1948清宗室。满洲镶蓝旗人。爱新觉罗氏,内阁总理大臣庆亲王奕劻长子。初封二等镇国将军。光绪二十八年(1902),以专使赴英参加英皇加冕典礼,并往法、比、美、日等国访问。三十一年(1905)
契丹习俗。详见“拜奥礼”(1664页)。
古水名。即前苏联境内之贝加尔湖。汉代称“北海”。南北朝时,在其东南二十日行程处为乌洛侯部驻地。
见“兀者揆野木千户所”(113页)。
见“榕江县”(2420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从妻居”,即服役婚。旧时土族的一种婚姻形式。流行于青海互助等地。因男子家贫无力支付彩礼或女家富有缺乏劳力而到女家服役。服役年限由媒人与女家商定,少则3年,多至10年。服役起迄时间可分
官名。吏目为明代知州、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的属官,秩正九品或从九品,或无品级。掌收发上下移文或司奸盗、察狱囚及官署事务。少数民族地区土司亦设此官,以当地头领为之,助主官处理土司事务。亦有降职土官授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