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刀
苗族男子的佩刀。男孩初生时,三朝秤若干重,即以如数的铁用火炼之。埋入土中。每年生辰取出再炼而复埋之。至15岁,将埋土中之铁取出打制成佩刀,谓之苗刀,最为锋利。用为杀伤武器。
苗族男子的佩刀。男孩初生时,三朝秤若干重,即以如数的铁用火炼之。埋入土中。每年生辰取出再炼而复埋之。至15岁,将埋土中之铁取出打制成佩刀,谓之苗刀,最为锋利。用为杀伤武器。
蒙古地区民间音乐艺术的一个流派。“胡尔”即胡琴,或称四胡。因其说唱时用以伴奏,故称。东部蒙古盛行,亦是此派的摇篮。民间艺人经长期演唱,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独特风格的板腔体音乐,有固定的说唱音乐程序。曲调有
?—1635清初将领。蒙古族。曼靖氏。初仕明,任守备。天命六年(1621),降后金,隶蒙古正黄旗。七年,从征广宁,以功授游击世职。天聪元年(1627),从皇太极征明,率军破明总兵满桂,以功进二等参将。
即包衣护军营。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设于顺治(1644—1661)初,初隶领侍卫内大臣,后改隶内务府,几度于两者之间交替易辖。迄雍正元年(1723),最终定隶于总管内务府大臣。三旗各设:护军统领(正三品
东汉武陵蛮起义首领。武陵郡(治今湖南溆浦县南)人。蛮族。原为武陵蛮族※精夫(酋长)。建武二十三年(公元47年),率众起义,据险隘,攻郡县,拒击汉武威将军刘尚军,并乘汉军粮尽援绝退兵之机,大败汉军。二十
见“科差” (1674页)、 “丝料”(652页)。
西突厥西厢(右厢)※五弩失毕部之一。居碎叶川(今楚河)西。设一俟斤统辖,称拔塞干暾沙钵俟斤。唐永徽二年(651),阿史那贺鲁西走,据有乙毗咄陆可汗故地后,遂归附贺鲁。显庆二年(657),唐平定西突厥后
见“北魏律令”(535页)。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
①(?—1675)清朝将领。汉军正红旗人。世居开原、铁岭。父郎赛本姓刘,天命年间归后金。崇德七年(1642),隶正红旗汉军,为固山额真。以父荫恩授吏部员外郎。顺治七年(1650),升郎中。十二年(16
土族汪土司始祖。本为蒙古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汪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壮丁归附明朝,以功授指挥佥事,调宁波副千户守御。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汪土司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