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哈河
见“土河”(63页)。
见“土河”(63页)。
1612—1650又称“九王”、阿玛王等。清初政治家。满族。爱新觉罗氏。太祖※努尔哈赤第十四子。15岁时封贝勒。天聪二年(1628),以少年为后金军统帅,参与一系列重大军事行动。从皇太极征蒙古察哈尔部
游记。1篇。明董传策(字原汉,松江华亭、今属上海人)撰。是篇专记广西漓江(府江段)两岸景色及少数民族社会情况。谓:“彼中洞丁招主,往往衅状相通。今昭平建设土巡检司,亦略扼其咽吭。谓宜听诸土官报效,兵自
唐代党项首领。约生于隋唐之际。折氏为云中(今山西大同)大族。唐武德年间(618—626),由代北(指今山西恒山及河北小五台山以北地区)迁入河西府谷(今陕西府谷),为河西折氏始祖。其后世历仕麟(今陕西神
清代八旗组织之一。以察哈尔蒙古兵丁编立,由中央直辖。镇守京师、驻防参半。察哈尔部为漠南蒙古诸部落中最强盛者,系元朝嫡裔所属。后金天聪九年(1635),林丹汗之子额哲率部降后金。康熙十四年(1675),
水族称一片地方为埲。元朝在今贵州荔波县地置州,分16埲。设土司后,为土目一级行政单位。设埲目总理其地事务。至元十三年(1276),降州为县,改属湖广行中书省庆远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136
亦作“空五租”。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部分高山族土地所交地租。清道光年间(1821—1850),水沙连六社高山族拥地甚广,招募汉人前来拓垦闲旷空地,田开成后,纳其所获5%,故称。
1860—1910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十三世达赖喇嘛亲族。曾任孜恰等官职。光绪二十九年(1903),升任噶伦。次年,英军侵略西藏时,与英军司令荣赫鹏在浪卡子会谈,后又为商订《拉萨条约》主要谈判
即锁南普。东乡族地区土司始祖。河州(今甘肃临夏)右丞里(今东乡族自治县)人。东乡族。一说藏族或蒙古族。元至正(1341—1368)末年,任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驻守河州。明洪武三年(1370),归附明
即“阔恩布如昂库”(2276页)。
清代新疆官学名。校址在州所在地(今乌鲁木齐市)。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厅学改置。每年通过考试录取文童4名、武童4名。有学正1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