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
地名。即今云南维西县。地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峡谷。唐吐蕃铁桥节度使地。宋为大理所辖。元为丽江路地。明属丽江府。清初,首领木氏降吴三桂,吴割其地赠达赖喇嘛,始盛行黄教。雍正元年(1723),丽江改土设流官,归巴塘管辖。三年(1725),勘划川、滇、藏地界,归属云南。五年(1727)设维西通判,后移鹤庆府通判驻此,属鹤庆府。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维西通判为维西抚夷通判,隶丽江府。民国初,其地属川边特别区。
地名。即今云南维西县。地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峡谷。唐吐蕃铁桥节度使地。宋为大理所辖。元为丽江路地。明属丽江府。清初,首领木氏降吴三桂,吴割其地赠达赖喇嘛,始盛行黄教。雍正元年(1723),丽江改土设流官,归巴塘管辖。三年(1725),勘划川、滇、藏地界,归属云南。五年(1727)设维西通判,后移鹤庆府通判驻此,属鹤庆府。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维西通判为维西抚夷通判,隶丽江府。民国初,其地属川边特别区。
金、元村社吏役。金代农村中乡置里正,村设主首。300户以上村社设4人,200户以上设3人,50户以上设2人,50户以下设1人,协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元代农村一般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
明代今云南祥云一带民族地区一种水利工程。此地素称干旱,人们挖了许多地下蓄水池,俗称鱼鳞坑,以积雨水,用渠道联结起来,故称。平时不易蒸发,以备旱时灌溉田地。
见“五姓蕃”(263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乌塔里卫,并说清代有乌塔里山,在墨尔根城(今黑龙江省嫩江县)东南160里。
?—1874清朝将领。索伦人。姓敖拉氏。世居巴彦街屯,隶西布特哈镶黄旗。咸丰三年(1853),从征江南,镇压太平天国运动。十一年(1861),官记名副都统,赐号法什尚阿巴图鲁。同治元年(1862),授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乌梁海氏。世居克什克腾地方。崇德三年(1638),以废官从贝勒岳讬征明,败通州兵。出边时,奉命防卫董家口,同鄂莫克图击败明追兵。五年(1640),随军征明。七年(1642)围锦
即“温宿”(2281页)。
清朝律令。道光十八年(1838),为移住青海湖周围“番族”而制定。共8款:一、遵界址住牧,不准侵占别族地土。二、番民外出打牲,百户百长须严加管束。三、宜照现在清查户口住牧,不得再引玉树“番众”进驻。四
金代户类之一。明昌六年(1195),金章宗始命宰臣分别户民,凡※女真本户、汉户及契丹户之外的户口,统称为杂户。
见“绥靖城”(19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