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赶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由把事分配给当地农民无偿地替他们耕种。把事一旦去职,亭目即收回分给新任的把事。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由把事分配给当地农民无偿地替他们耕种。把事一旦去职,亭目即收回分给新任的把事。
即“羌水”(1139页)。
明代藏区官署名。洪武七年(1374)七月,由卫指挥使司升置,辖地范围仍旧,即今甘、青、川广大藏区。按明初建置例,设都指挥使2员、正二品;都指挥同知2员,从二品;都指挥佥事4员,正三品。因地处边疆少数民
720—794唐代佛教高僧。原籍西域。后因祖父徙居扶风郡凤翔(今陕西凤翔县),遂称凤翔人。俗姓石。至性悬解,明智内发,大璞不耀。30岁时入蜀,谒无相大师,利根顿悟,深得大师器重。后德充慧广,郁为禅宗。
官名。满语音译。“黑白”意为“相商的”或“会议的”。加满语“巴”(意为“所在”、“场所”),为“黑白巴”,即讨论政务的“议政处”。加“昂邦”(意为“大官”),构成“黑白昂邦”,即清代参与谋议军政等事务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乌林答、乌陵,《高丽史》作乌临大。来源于部名。居孩懒水(亦作海罗依河,即今牡丹江支流海浪河,一说海罗依河为今黑龙江汤原县境之伏尔基河)、纳邻河(今吉林省境拉林河)等地。金朝建立
见“阿帕克和卓”(1236页)。
清代对外兴安岭南、黑龙江北、东至库页岛的部分鄂温克、鄂伦春等族的称呼。以驯鹿作乘载工具,故名。主要指今鄂伦春族的一支——奇勒尔人,据《黑龙江志稿》,居鄂伦春族分布区的东部,皆以狩猎为生。今居额尔古纳河
古代蒙古贵族女子的陪嫁者。又称媵哲(ying映一)、尹吉、引者思。蒙古语音译,汉译为“陪送”、“从嫁”。指古代蒙古社会中那颜贵族阶级作为嫁妆随女出嫁夫家之奴仆。《南村辍耕录》卷十七《奴婢》条载:奴婢“
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大寺庙之一。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城区北部。清康熙元年(1662),五世达赖的弟子霍尔曲吉昂翁彭错兴建,是“霍尔十三寺”中最早建造者,寺内有洛吉、扯里、阿巴三个扎仓。盛时有僧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召片领的随从。狩猎官,负责管理弓箭,兼收特别税。受召片领命参加议事庭会议,为议事庭组成人员。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