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照制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转赠、出租、抵押,但不得买卖。
见“悦伐大那”(1927页)。
1237—1297元朝将领。又译秃秃哈、秃秃合、吐土哈。钦察人。班都察之子。世祖中统元年(1260),与父从忽必烈北征叛王阿里不哥。袭父职为宿卫哈剌赤长。至元十四年(1277),随丞相伯颜征叛王昔里吉
唐吐蕃政权所辖五个军政单位之总称。“如”藏语音译,意为“翼”。7世纪,松赞干布赞普仿唐府兵制创设,将吐蕃分为五大军政区,即伍如、约如、叶如、如拉及苏毗如(即孙波如)。各有固定辖区:伍如即中央翼,以拉萨
清代蒙古官职名。也称参领,相当于满洲八旗的甲喇章京。有印务札兰与掌兵札兰之分,前者在印务处管理旗务,后者指挥监督旗的军务,督饬佐领办理地方事务。小旗设1名,大旗设2名,视每旗佐领之多寡而定。四等台吉待
参见“宗室”(1524页)。
回族族谱名。1934年由广州回族人杨家聪、杨国清、杨炳成主持修成。铜印本、1册。此杨姓回族人,原居河北正定府(府治在今正定县),明万历间(1573—1620),奉调征广西寻州(治桂平县)大藤徭民,驻防
见“大策凌敦多布” (100页)。
1285—1370元代云南“麓川王国”首领。又作思可发。原名刹远。傣族。其地原为勐卯部,元初建麓川路(今陇川、瑞丽、遮放地,治瑞丽)。后至元六年(1340),麓川路军民总管府总管罕静法卒,无嗣,被迎立
明清哈尼族土司之一。明洪武十七年(1384)后以府改置。因治所置于思陀(又作思他,即今云南红河县西南思陀),故名。辖境东至落恐乡界10里,南至元江直隶州界50里,西15里,北10里交元江界;其地今属云
唐宋时期抚水州豪族。唐时抚水州在黔中道南部(今贵州三都、广西环江一带)。居民主要有区、廖、潘、吴四姓,首领皆出自上、中、下三房及北遐镇蒙姓。上房居帚洞,中房居前村,下房居博贺村。住地稍平,夹龙江以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