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云南大理国(后理国)大臣。白族。大理人。※高泰明第四子。受封为定远将军。初被父派往统矢府(今姚安)镇守。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前后,滇东三37部不断起兵反抗高氏和段氏统治,父率兵讨平之,遂被派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和啰噶卫。永乐五年(1407)三月设考郎兀卫,以早哈(又译恼纳)为指挥使,后因早哈与侄塔失争印,明廷以早哈掌忽儿海卫(又译忽鲁哈卫),塔失掌弗提卫。十三年(1415)
唐吐蕃政权所辖四个军政单位之总称。7世纪赞普松赞干布时创建,是为吐蕃王朝形成的重要标记之一。“如”藏语音译,意为“翼”或近似于后世蒙古“盟旗制度”的“旗”。具有军事及行政两种职能。初分吐蕃为四如,即伍
云南地方史书。清冯苏(1627—1692,字再来,号蒿庵,浙江临海人)撰。上下卷。为作者任永昌(治今云南保山)推官时所作,成于康熙四年(1665)。有康熙间刻本,其后翻者有《台州丛书》、《昭代丛书》、
蒙古国和元代由蒙古人组成的兵种。蒙古军士“初有蒙古军、探马赤军。蒙古军皆国人,探马赤军则诸部族也。”(《元史·兵志一》)其制:家有男子,15以上,70以下,无众寡尽签为兵。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
1911年(宣统三年,辛亥年)12月爆发于新疆省会迪化(今乌鲁木齐)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又称迪化辛亥起义。自1905年同盟会建立后,资产阶级革命浪潮席卷全国,并迅速发展到新疆,许多革命党人到迪化和伊犁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①(?—1779)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多罗贝勒僧衮扎布长子。尚郡君,封多罗额驸。乾隆二年(1737),赐双眼孔雀翎,命御前行走。七年(174
参见“宗室”(1524页)。
突厥语音译,又译撒尔特、撒尔特兀勒。意为“土著”。隋唐时中亚乌古斯部落的一支,以部落首领撒鲁尔之名为部名。七世纪中叶,与该部各支系徙居北庭西北、金山之阳(今新疆准噶尔盆地及其西)。唐天宝中(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