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户
金代的户类之一。凡没入官的良人,隶宫籍监为监户。
金代的户类之一。凡没入官的良人,隶宫籍监为监户。
辽代渤海人建立的反辽政权名。辽圣宗太平九年(1029),渤海始祖※大祚荣裔孙※大延琳创建。大延琳初仕辽,任东京舍利军详稳,早有复国之志,是年八月,趁“岁大饥”,民怨思乱之机,率部众杀户部使韩绍勋、副使
官名。清乾隆时(1736—1795)在四川省松潘、杂谷脑等地藏族聚居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又称土弁,归屯守备指挥。秩正六品。平时管理本支事务,战时,服从征调、随屯守备助官军作战。其革除
?—1601明代侗族农民起义首领。贵州黎平县人。侗族。曾为生员。二十八年(1600),与同县草坪寨侗族石篡太联合起义,周围侗族纷纷响应。自称“天皇上将”,封石篡太为“太保”。率义军首攻上黄堡,并以诱敌
书名。清政府为维护和巩固对内蒙古的统治,在蒙古族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一套法规。崇德八年(1643)初颁,乾隆六年(1741)重订,六十年(1795)再次增订,以蒙、满、汉3种文字刊印颁行。共12项,2
吐蕃对吐谷浑的称呼。参见“吐谷浑”(766页)。
即“吐蕃”。唐代敦煌文献《汉藏字书》有此称。详见“吐蕃”(765页)。
1049—1118辽末大臣。一名挞不也。字特免。契丹族,六院部人。魁伟简重,善骑射。道宗清宁(1055—1064)初,由兄萧图独举荐,补祗候郎君,迁近侍敞史,护卫太保。咸雍三年(1067)三月,奉命使
?—1757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噶尔丹弟朋楚克达什曾孙。乾隆二十年(1755),投附清朝。翌年,喀尔喀和托辉特部青衮札卜叛清,受命偕从叔噶勒藏多尔济等往讨。旋与噶勒藏多尔济、噶勒杂特宰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尔扈齐”,意为“掌管诉讼之人”。准噶尔兀鲁思负责司法的官员,辅佐图什墨尔治理政事,兼办一切刑名贼盗案件。定员6名。后清廷授六札尔固齐为散秩大臣。
1021—1071宋代将领。党项羌族。字应之。※折惟忠子。宋皇祐二年(1050),继其兄折继闵知府州事。嘉祐元年(1056),领州刺史,受赐钱50万改葬其父。奏请朝廷抚慰府州折氏,以安其心。熙宁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