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老制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见“拉加里赤钦”(1372页)。
白族民居的一种形式。其布局由“四坊”房屋组成。与北方四合院不同处是,坊与坊之间各有一个漏角天井,加上中间大天井形成大小五个院落,故称“四合五天井”。各坊房屋一般都为三间两层,漏角天井中都有耳房,其底层
见“阿史那斛勃”(1233页)。
金代的户类之一。凡没入官的良人,隶宫籍监为监户。
见“钦差镇守辽东太监”(1671页)。
见“斡鲁朵”(2426页)。
见“噶勒达玛”(2502页)。
?—1826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姓葛哲勒氏。嘉庆二年(1797),由吉林前锋委骁骑校,随署广州将军明亮等赴四川镇压白莲教起义,败义军于黄官岭沿江,赏戴花翎。四年,随参赞大臣德楞泰,俘义军首领龚文玉
书名。唐代岭南志书。3卷。唐段公路(一作公璐,临淄,今属山东淄博人)撰。作于唐懿宗咸通(860—873)年间。内容记述岭南(今广东、广西、海南岛及越南北部)物产、风土、人情、习俗等,叙及广西土著民族壮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置麓川路,至顺元年(1330),改麓川路军民总管府,至正十五年(1355),改置麓川平缅宣慰使司。明洪武十七年(1384),改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司。正统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