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拉萨“四大林”(藏语“林”,汉意为“洲”,转意为“寺”。即“四大寺”)之一。又名阐宗寺。在拉萨市内。为西藏摄政第穆呼图克图驻锡之所。宗教上隶属哲蚌寺罗赛林扎仓,为黄教寺院。其第六、第八、第九世第穆
约1890—?傣族起义领袖。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县勐龙区人。傣族。原为武术教头,以教授武术之便,广结乡人,于傣历1275年(1913)聚众四五千人于曼纳囡,上书要求勐龙土司减免官租,并领导群众组成农民武装
契丹语官名。为地方官。据《辽史·百官志》,地方组织※弥里(相当于“乡”,或更下一级单位)置此职,为其长官;《国语解》载稍异,称:“※石烈(相当于“县”)官之长。”(《百官志》载石烈长官为※夷离堇)。一
书名。地方志书。4卷。清林则徐(1785—1850,字少修,福建侯官人,汉族)等修纂。成书年月不详。卷1记星野、山川、建置、疆域、城池;卷2写学校、风俗、民户、田赋、祭祀;卷3写兵防、邮旅、秩官(附土
见“吕隆”(775页)。
吐蕃部落名。又作浑末。系由唐时随吐蕃贵族出征河陇地区的奴隶组成。《资治通鉴》载:“嗢末者,吐蕃之奴号也。吐蕃每发兵,其富室多以奴从,往往一家至十数人,由是吐蕃之众多。及论恐热作乱,奴多无主,遂相纠合为
①清代新疆河名。见《西域水道记》等书。西蒙古语“晶”为“蒸甑”之意。即今新疆精河。源出天山,三源合而北流,经安阜城(今精河县城)西,北入布勒哈齐池(今艾比湖)。 ②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
壮语音译。壮族女巫称谓。亦称“都雅”。意为“巫婆”、“鬼婆”。流行于广西。其年轻时常被推选为“囊海”(扮月姑),到中老年后就自称能通鬼神,附近民妇遂带着米、钱、鸡等来向其问卜,久之便成为职业或半职业的
金、元时表示武职品级的称号。金代吏部选官时,非进士出身所授之官皆称武散官,谓之右职,或右选。右职升进以军功为优,皆循资渐升,有升降定式而不可越。元多袭金制,建官之初,散官例降职事二等。至元二十年(12
清代西北地区之一部落集团。又称朵兰人、惰兰人、多兰回子等。主要居住于喀什噶尔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罗布泊附近以及库尔勒等地。关于其来源,目前尚无定说。一说是卫拉特蒙古人,在准噶尔政权衰微时移居于维吾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