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江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古水名。辽太平四年(1024)圣宗诏改鸭子河为混同江,始见其名。辽与金初仅指鸭子河(今北流松花江下段与东流松花江上段),后指今松花江及黑龙江下游,清代指今松花江与黑龙江合流后之黑龙江流段。另说,《松漠记闻》等以黑水(今黑龙江)为混同江,《金史·地理志》又将其与按出虎水(今阿什河)、来流河(今拉林河)、宋瓦江(今松花江)、鸭子河并列为上京路境内之水。为辽主与金主春猎、捕渔与观渔之地。金大定二十五(1185),世宗册封混同江神为“兴国应圣公”,祭仪如岳镇。
见“合不频尼”(835页)。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
中共琼崖区委1949年在五指山革命根据地建立的黎、苗民族自治机构。1948年6月,五指山周围的白沙、保亭、乐东三个黎族、苗族聚居县相继解放,中共琼崖区委为充分发挥当地少数民族的当家作主精神,进一步巩固
?—1740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阿喇布珠尔长子。初随父驻牧嘉峪关外。康熙五十五年(1716),阿喇布珠尔死,受命袭固山贝子,雍正七年(1729),封多罗贝勒。九年为避准噶尔部首领噶尔丹策零
见“罗”(1414页)。
元代傣族土司名。据《元史·文宗本纪》载,天历二年(1329),银沙罗甸入贡方物,遂以其地置银沙罗甸宣慰司都元帅府。至顺二年(1331),改为军民府,秩从四品。据《招捕总录》:延祐三年(1316),有车
见“摆手祭典”(2354页)。
河西回鹘碑铭。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立。今存甘肃武威文庙内。碑高5米,宽1.5米,厚40厘米。首刻蟠螭,篆书“大元敕赐西宁王碑”8字,下有龟蚨。正面为汉文,背面回纥文,共32行,每行63字。内容叙
见“硕德八剌”(2029页)。
即“乌由罕”(3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