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陀三族
见“沙陀”(1124页)。
见“沙陀”(1124页)。
见“兴复哈密国王记” (917页)。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
清代新疆迪化州军事长官。统辖乌鲁木齐、巴里坤、古城、吐鲁番、库尔喀喇乌苏,哈密等处满、汉官兵。乾隆三十八年(1773)由参赞大臣改置。驻巩宁城(乌鲁木齐满城)。下设副都统、办事大臣、帮办大臣、领队大臣
土司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汉、土家、苗等民族散居。唐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大万山苏葛办等处军民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万山县,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改为大万山长官司,治所在万山县,属思
1304—1352元朝大臣、史学家、诗人。字兼善,号白野。初名达普化(又作达溥化、达不华),元文宗赐今名。祖籍波斯(今伊朗)人。蒙古军西征时来华,世居白野山。因父宦台州(今浙江临海县),遂居其地。幼好
?—1757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噶尔丹弟朋楚克达什曾孙。乾隆二十年(1755),投附清朝。翌年,喀尔喀和托辉特部青衮札卜叛清,受命偕从叔噶勒藏多尔济等往讨。旋与噶勒藏多尔济、噶勒杂特宰
契丹地方官署名。掌管上京道(治所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财政,不唯掌“盐铁”。契丹虽于南京(今北京)置三司使司,而制与中原不一,不主全国财政,另置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西京计司等,分理各
参见“设”(923页)。
唐代建立于突厥地区的羁縻机构。贞观二十一年(647),以阿史那贺鲁内属,置府,析其众于庭州莫贺城(今新疆吉木萨尔县东北)。高宗永徽四年(653),以贺鲁叛,罢府,析其地为金满、沙陀2州。
?—300高句骊国第十四世王。一名歃失娄。西川王※药卢子。自幼骄逸多疑忌。晋元康二年(292),父死,以太子继位。忌杀叔父、功臣达贾,国人叹曰:“微安国君,民不能免梁貊、肃慎之难。”旋又疑其弟咄固有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