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清代抗法将领。广西防城县沥尾人,京族。中法战争爆发后。率领沥尾、巫头等地京族和邻近汉族数十人,参加刘永福“黑旗军”,同法国侵略者展开坚决的斗争。因其足智多谋、英勇善战,屡败侵略者的武装进攻。一次,所部
蒙古国时期朵豁剌惕部首领。又译乌尔土木。13世纪时受察合台之封,获得天山以南曼朵赖·苏雅(意为向阳区)的大片土地,北达伊塞克湖,西抵费尔干,东至哈喇沙尔。被成吉思汗封为异密(官人),赐予7种特权,其中
藏语音译。义译为“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的※“堆穷”相似,是头人或大※“差巴”的附属户。地位低于一般差巴。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
即“兀林答”(108页)。
?—1855太平天国著名将领。广西浔州(治今桂平)大李村人。壮族。身材魁伟,骁勇善战,与林凤祥齐名。清咸丰元年(1851)正月,金田起义爆发,投奔太平军。二月,洪秀全在东乡称王,授戊一监军。翌年六月,
简称蒙藏学校,亦称蒙藏学堂。1913年北洋政府蒙藏事务局在清代咸安宫三学及理藩部蒙古学校的基础上合并建立。为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培养训练蒙、藏等民族人员的学校,先后隶属于蒙藏院和蒙藏委员会。校址在北京
藏传佛教举行法事的一种称谓。《元史·释老传》载:西番僧“若岁时祝厘祷祠之常,号称好事者”“有曰搠思串卜,华言护城也。”藏语chosskyongs chenpo,译为“护城”,为护法神祝祷所举行的法事。
西夏大臣。党项羌族。夏崇宗时(1086-1139)官枢密使。大德五年(1139)二月,奉崇宗李乾顺命,与大将讹同为陕西招抚使,同延安招抚使李世辅出兵攻陕西。五月,李世辅
书名。简称《归真要道》,亦音译“米尔萨德”。清初回族经师※伍遵契译。原著为波斯文。作者为德黑兰的阿布杜拉(活动于十三世纪中叶)。成书于希吉来历(回教、即伊斯兰教历) 618年(宋嘉定十四年、1221)
十六国时期鲜卑乙弗部首领之一。乌地延从弟。驻牧于西海(又作曲海、屈海、青海,即今青海湖)一带。晋安帝义熙十四年(418),从乌地延降西秦乞伏炽磐。不久,举兵反秦,率5千余户西迁,受凉州刺史出连虔招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