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葬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表明死者有罪,永远不能转世。另外,川西北羌族、云南省独龙族、傣族、黑龙江省达斡尔族过去对非正常死者或夭亡小孩也行水葬。水葬产生的原因,一说是与近水居住、从事水上生活的民族有关;另说行水葬者多系非正常死亡,将其抛入急流,让魔鬼同死者一起被水冲走,不再回来危害他人,应是水葬的本意所在。
见“哈斯木汗法典”(1644页)。
蒙古国都城。又译喀拉和林,简称和林。城西有哈剌和林河,因以名城。一说得名于鄂尔浑河发源之哈剌和林山。另说“哈剌”意为“黑”,“和林”即“库伦”,意为“营帐”,即“黑帐”。太祖十五年(1220)始建都于
?—935五代时河西军事首领。后梁贞明六年(920),以权知归义军留后接任瓜、沙地方※曹仁贵政权。同光二年(924),被后唐封为归义军节度使、沙州刺史、检校司空。西和于阗,东结回鹘,与甘州回鹘顺化可汗
清代四川境内土司名。蜀汉马岱后裔,先祖于元代世袭邛部州六番招讨使。明洪武八年(1375),置黎州长官司,以马芍德为长官,赐给印信、衣服、绮帛。十一年(1378),升长官司为安抚司,晋马芍德为安抚使。万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塔克题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今有人考定在黑龙江下游右岸塔巴赫附近。
古代东夷和百越诸族的一种习俗。亦作拔齿、打牙。迄今发现最早在山东大汶口新石器时代遗址和江苏大墩子新石器时代遗址。有人推断此俗产生于母系氏族公社时期,是儿童进入成年的一种标志。据文献和有关社会历史调查报
地名。位于澜沧江东西岸。因有盐泉百余,故名。东界巴安、南连云南阿墩,西接杂瑜,北临宁静界。旧归乍丫呼图克图管辖,历以毕吐小河为藏界。光绪三十三年(1907),盐井河西腊翁寺喇嘛举兵反清,被平定,后改流
?—635唐初吐谷浑可汗。又作慕容顺光。慕容氏。※伏允子。隋大业元年(605),入质隋都长安,拜金紫光禄大夫,久不得归。“长自中土,幸慕华风”。五年(609),父伏允为隋所败,逃往西夏后,一度被炀帝立
即“吉里迷”(681页)。
旧婚俗之一。又称台拉各、脱俩。源自阿拉伯语,意为“休妻”。流行于西北等地维吾尔、回、东乡、撒拉等信奉伊斯兰教各族中。当男女双方婚后感情破裂时,若丈夫对妻子说一次“塔拉克”,彼此便解除夫妻关系。倘要再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