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
见“萧孝友”(1994页)。
唐代吐谷浑王妃。李氏。唐宗室女。永徽三年(652),唐高宗应吐谷浑王诺曷钵及弘化公主请婚,后,封以此号,许与诺曷钵次子梁汉王闼卢摸末为妻。
源自梵文,意为“书写员”、“录事”。当回鹘文在突厥语各部族通行时,用来称呼通晓回鹘文的录事。※叶尔羌汗国时期为汗的私人秘书、近臣。与蒙元时期之“必阇赤”,清代之“笔帖式”或“笔且齐”相同。
参见“汉日天种”(617页)。
官名。满语音译。“阿敦”意为“牧群”,“昂邦”意为“大臣”。即清代内务府上驷院卿,设2员,正3品。参见“阿敦”(1198页)。
约1584—1670明清之际伊斯兰教学者。经师。又名时中,字君时,号寒山叟。江苏长洲(今苏州)人。回族。自幼研习伊斯兰教经典。曾受教于陕西临潼经师张少山。结业后,在江苏扬州、苏州等地执教讲学。明崇祯四
部分瑶族的称谓。过去一些瑶族长期从事刀耕火种,因地力耗尽,便过山迁徙,故名。解放前居住在广西大瑶山的※盘瑶和※山子瑶就以此名统称。
见“坐妹”(1103页)。
即“倭赤”(18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