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勒杰尔嘎拉
见“巴拉吉尔”(414页)。
见“巴拉吉尔”(414页)。
见“完颜亶”(1147页)。
见“萧耨斤”(2000页)。
即“韦俊”(245页)。
部族名。海西女真扈伦四部之一。又作兀拉、兀剌,满语意为“江”。因分布于乌拉河畔,故名。源同※哈达部首领,纳喇氏(一说原为完颜氏)。世居忽喇温江(今呼兰河)一带。始祖纳齐布禄南徙辉发、乌拉部间启尔撒河源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隶上京路。辖境北至今鄂霍茨克海,南至今牡丹江市。治所在辽五国部五国头城(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喇嘛庙)。金初置万户。海陵王时(1149—1160年在位),例罢万户,改置节度使。承安三年(1
见“石抹元”(451页)。
辽代的市场管理和贸易税收事务。自太祖耶律阿保机置羊城于炭山北,即起榷务以通诸道市易。各地税率不一,燕京(今北京)地区最重,东京地区则自神册年间来附,未有榷酤盐曲之法,关市之征亦甚宽弛。在雄州、保州等地
见“苻登”(1342页)。
傣语音译,意为“剩余的田”。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村社按户平均分配后余下土地,其中也包括离寨的社员交回的份地。多租给寨内劳力较强的单户耕种,也有租给外寨人耕种的,由村社负责收租,租金用于村寨公
约1777—1798清嘉庆年间布依族起义女首领。又称王阿从、王囊仙(布依语意为仙姑)。贵州南笼(治今安龙)洞洒人。布依族。通巫术。嘉庆元年(1796),与※韦朝元、堂兄王化明等一起,借行巫医之机,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