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
傣语音译,意为“村寨”。云南西双版纳等傣族地区的自然村。每村7—8户到70—80户不等。一个村赛基本上就是一个农村公社,但已演变成封建领主政权的基层组织。曼的头人称“波曼”(寨父)、“咪曼”(寨母),由村社成员选举产生,但在封建制下,通常被封建领主加封※叭、※鲊、※先等头衔,管理村社内部事务,对外代表村社。村社保留有某些原始民主形式,“村社民众会”为最高权力机构,集体决定村社内的重大事务;“村社议事会”负责处理日常行政工作。其公职人员有:昆欠(管文书)、昆悍(管武装)、陶格(乡老)、波板(管通讯联络)、板门(管水利)、波摩(管祭祀)、波赞(管宗教)以“乃冒”和“乃少”(管理未婚男女青年事务)等。此外,还按需要和可能分别设有银工(张铿)、金工(张坎木)、铁工(张列)、木工(张埋)、猎手(张盘)、屠宰师(张拉)、理发师(得棒)、医生(摩雅)、阴阳家(喊木宛)、歌手(赞哈)等,均不脱离生产,部分被授予叭、鲊、先等头衔。每个村社占有一定范围的土地、山林和水利资源。土地为村社集体占有,定期分配或抽补调整给村社成员使用。村社成员在生产生活中有原始互助协作的传统,全村举行共同的宗教祭祀活动。封建化后,村社农民沦为农奴,但仍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向封建领主承担劳役负担,缴纳官租、贡赋和杂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