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康
清朝大臣、学者。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字铁仙。由理藩院郎中出为徽州知府等。道光二十六年(1846),授驻藏办事大臣,因病未赴任。著有《儿女英雄传》、《荣昌县志》22卷,辑《史梅叔诗选》12卷。
清朝大臣、学者。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字铁仙。由理藩院郎中出为徽州知府等。道光二十六年(1846),授驻藏办事大臣,因病未赴任。著有《儿女英雄传》、《荣昌县志》22卷,辑《史梅叔诗选》12卷。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见“库尔察克”(1112页)。
清初湖广石梁土官。土家族。石梁(在今湖北五峰县西南)安抚使※唐承祖子。初任下洞长官司长官,后袭父职为石梁安抚使。因与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慰使田舜年有隙,被杀。石梁安抚使之职被田焜如夺袭。
突厥语译音。亦译易都护、邑都护,亦都兀惕。古突厥、回鹘首领称号。始见于鄂尔浑碑铭。7世纪定居别失八里(今新疆北部吉木萨尔北破城子)一带的铁勒拔悉蜜部统治者及12—13世纪高昌回鹘首领亦称之,并将所居之
清代地区名。指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清朝称维吾尔人为“缠回”,故名。嘉庆九年(1804)所刊《回疆通志》,即为这一地区的方志。其中包括喀什噶尔(今喀什)、英吉沙尔、叶尔羌(今莎车)、和阗(今和田)、乌什
一个男子娶某家长女为妻后,有权再娶其达到婚龄之妹妹们为妻的一种婚俗。此种婚俗系群婚与对偶婚残余,与氏族社会一定集团之间缔结的婚姻协议有关,并残存于阶级社会中。大致有两种基本类型:其一为妻亡,鳏夫有权续
①珞巴族家长奴隶制家庭中奴隶对蓄奴主妇的尊称。又作阿腰,珞巴语音译,原意为“奶奶”,转意为“女主人”。 ②崩尼部落古时血亲“类别式”亲属制,即对母系氏族女性的一概称谓,意为“奶奶”。 ③崩尼部落人对岳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鹘笃骨为辽兴宗※延庆宫下之一石烈。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哲里木盟南部。牧地东界喀尔喀左翼旗,西界敖汉旗,南界土默特旗,北界翁牛特旗。古鲜卑地。唐属营州都督府,后入于奚。辽、金为兴中府北境。明为蒙古喀尔喀部所据,后自该部析出
即“小如者室韦”(1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