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充地
清初汉族农民等或自动或被逼献地投于八旗下,其所带地亩称投充地。入关之前,已有带地投充者。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民带地投充者甚多。所带地亩,少者数亩,多则数顷,合计3300余顷。投充人即属奴仆,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随之丧失,土地的典卖或转移,悉由本主抉择,投充人不得藉称投充而掯地不交。
清初汉族农民等或自动或被逼献地投于八旗下,其所带地亩称投充地。入关之前,已有带地投充者。顺治(1644—1661)初,圈地令颁布后,北京周围各州县民带地投充者甚多。所带地亩,少者数亩,多则数顷,合计3300余顷。投充人即属奴仆,其土地所有权、使用权随之丧失,土地的典卖或转移,悉由本主抉择,投充人不得藉称投充而掯地不交。
?—1583明建州左卫首领。又称他失、塔石、塔失。女真族。爱新觉罗氏。清景祖※觉昌安第四子,清太祖※努尔哈赤父。明嘉靖(1522—1566)末年,为建州右卫都指挥王杲部将,颇有胆略,屡随杲犯明边。后背
见“保八”(1680页)。
古政区名,相当于县。氐族聚居区。西汉置,属武都郡(治今甘肃西和县南)。为※十三氐道之一。治所在今甘肃康县西北平洛镇。东汉废。
即“程阳桥”(2235页)。
见“坎城”(959页)。
突厥、回鹘官名。突厥语音译。职同得详,据西突厥东五部有五“啜”推之,地位当为一部之长。“啜”之前常加形容词,如称“屈律啜”“梅禄啜”等。
清代八旗组织的三个组成部分之一。俗称汉军八旗。与八旗满洲、八旗蒙古构成八旗组织的整体。汉军,满语作“乌真超哈”,意为重兵即炮兵。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创建八旗组织时,将降附的部分汉
河名。即今永定河。辽代始见其名。一作芦沟河。大定十年(1170),金政府议决疏卢沟以通京师漕运,因山东岁饥未动工。十一年十二月,省臣复奏开之,并提出自金口疏导至京城北入壕,东至通州之北,入潞水(今白河
见“孛端察儿”(991页)。
即“拜生达”(16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