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昼
?—1770?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世宗※胤禛第五子。雍正十一年(1733),封和亲王。十三年,设办理苗疆事务处,与弘历同领其事。乾隆间,预议政。著有《稽古斋全集》八卷。
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世宗※胤禛第五子。雍正十一年(1733),封和亲王。十三年,设办理苗疆事务处,与弘历同领其事。乾隆间,预议政。著有《稽古斋全集》八卷。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兀讷忽臣”。“兀奴忽”意为“马驹”,“赤”意为“司事人”,《元朝秘史》释为“放乳马的”,即专门掌管放牧马驹者。蒙古俗,马驹与牝马分群放牧,以便挤取马乳,酿制马湩。据《元史·兵志
见“耶律隆祐”(1320页)。
见“者舌”(1348页)。
?—1331察合台汗国汗。蒙古孛儿只斤氏。※笃哇子,※怯伯弟。元文宗至顺元年(1330),嗣汗位。与钦察汗月即别、伊儿汗不赛因各进本藩地图于元廷。同年,元廷颁布《经世大典》,附图称察合台汗国为笃来帖木
见“俱战提”(188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置。《满洲源流考》作喀本河卫,并说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340里有喀本河流域。
赞普埃肖列时首席大臣。为“吐蕃七良臣”之一。吐蕃人。大臣※茹莱杰之子。首创以“托卡”(双牛一日所耕土地的面积)作为计算耕地面积的单位。即唐书所载之“突”这一量词的由来。又规定以“兑”作为统计牲畜头数的
书名。简称《归真要道》,亦音译“米尔萨德”。清初回族经师※伍遵契译。原著为波斯文。作者为德黑兰的阿布杜拉(活动于十三世纪中叶)。成书于希吉来历(回教、即伊斯兰教历) 618年(宋嘉定十四年、1221)
见“西辽”(6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