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拉特蒙古和硕部台吉。博尔济吉特氏。※固始汗兄※昆都伦乌巴什孙,迈玛达赖乌巴什子。康熙(1662—1722)初年,游牧于乌拉尔河流域。后徙牧准噶尔地区,与噶尔丹联合反对楚琥尔乌巴什和鄂齐尔图汗。因任意
1411—1485明代藏传佛教名僧。萨嘉派大德※绒敦玛微僧格之弟子。因博通众多佛典,故称“饶绛巴”(意为博通经论者),是后,藏传佛教称博通佛典者为“饶绛巴”,成为学位名。明正统十四年(1449),创建
见“蒙古勒津”(2336页)。
1583—1645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瑚尔哈氏。天命四年(1619),同兄纳罕泰携属百余户归附后金,授佐领。天聪三年(1629),任护军参领,从太宗征明,至遵化。五年,随军征大凌河城,斩获甚众。八
?—1162金大臣。本名斡论,亦作讹论。女真族。完颜氏。景祖乌古迺孙,国论乙室勃极烈阿离合懑次子。聪敏多谋略,通契丹字。太宗天会元年(1123),奉命督扈从诸军讨平乌底改叛众,授左监门卫上将军,为广宁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亦称达搯室韦。史称该部分布于古冻末河、那河流域,学界对此二河比定不一,今所在无定论,有四说:一说在嫩江下游以西今吉林省大安县至黑龙江省扎赉特旗地区;或认为应在今松花江下游以南、以东地
又称“社寮”。明清时台湾高山族村社的政治和宗教活动中心。类似内地之村公所。“番社”土官、土目、通事常在此议事和裁决社内各种纠纷,遇有重要事务,则传集社众在此商议,故《东番记》载:“议事必于公廨”。村社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智兴年号。1176—1180,凡5年。
唐※“西山八国”诸羌之一。在今四川西北部岷江支流杂谷脑河中下游的理县及黑水河上游黑水县一带。与※哥邻羌相邻,居民交错而居,关系密切。南朝宋元嘉元年(424)夏,西秦乞伏炽磐遣镇南将军吉毗率步骑万人,南
亦称“掌爷”。嘉庆年间(1796—1820)清朝地方政府在云南省双江县拉祜族地区所设基层头人。管辖若干村寨。由当地群众推举有办事能力、威信高的人充当,报官府立案。其职责是管理所辖区内钱粮摊派及民政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