幏布
秦代南郡诸少数民族所织的一种土布,用以交纳赋税,因称幏布。秦惠文王(前338—前311年在位)时,定其民户岁纳8丈2尺。汉袭秦制,仍令其民以此纳赋。
秦代南郡诸少数民族所织的一种土布,用以交纳赋税,因称幏布。秦惠文王(前338—前311年在位)时,定其民户岁纳8丈2尺。汉袭秦制,仍令其民以此纳赋。
书名。甘、宁、青地方史专著。近人慕寿祺(甘肃镇原人,字子介、号少堂)编撰。1936年成书,同年由兰州俊华印书馆刊行。共40卷。卷首3卷。正编32卷72章,章以年系月,以月系事,附编5卷。本书于西北甘、
参见“布越”(462页)。
元代蒙古地区之驿站。岭北行省为元明统治集团的“兴王故地”,早在成吉思汗时代,就已有通往内地和西域的驿站,供官吏和使臣往来及运送粮饷之需。至窝阔台汗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正式建立驿站制度,扩大驿站的路线
即包衣骁骑营。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总管内务府大臣统辖,以府属各司官员兼治营务。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各设包衣参领5人,皆以郎中兼职,从三品(支四品俸),以掌印理事;又各设副参领5人,轮流值月以掌管禁
青海湖别称。魏晋时卑禾(番和)羌从河西走廊进入青海湖周围放牧,故改汉鲜水(仙海)称之。
西夏文译佛经。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版长卷,长260厘米,高17厘米。卷首有版画,为序文所叙故事分解图画。版画分4部分,每部分都有西夏文图解。图后有序文29行。序后为经文,每行12字上下。最后有发愿文3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号达尔汉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次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随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招抚南疆,住库车。二十三年(1758)三月,闻大小和卓布拉呢敦、霍
见“邵固”(1261页)。
清代拉卜楞僧伽应遵守之规章。咸丰四年(1854),鉴于该寺清规戒律逐渐废弛,由该寺第四十七任堪布吉美丹巴尼玛加以整顿所订。章程规定:凡入寺僧伽,严禁邪恶、饮酒和偷盗;无特许,妇女不得入寺内;僧伽内部禁
见“赤驹”(10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