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技院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工匠艺人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有此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三品,属中等司。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工匠艺人管理事务。夏仁宗时期有此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三品,属中等司。
契丹官署。属监察鞫狱机构。《辽史·国语解》称:“钟院,有冤者击钟,以达于上。”契丹开国时置,《刑法志》记※耶律阿保机“置钟院以达民冤”。辽穆宗时废,至景宗保宁三年(971),“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
见“伊什普林赖巴勒楚尔札木卓”(815页)。
西夏文契约。1页19行,页面48.5×22厘米。行款与汉文契约相近。正文11行。记西夏天盛庚寅二十二年(1170)党项族寡妇耶和氏宝导卖地22亩,值骆驼四匹。旁人不得过问,本人不能反悔,若反悔当依法受
见“斛薛”(2084页)。
见“亦不刺”(871页)。
见“萧迭里得”(2001页)。
县名。其地居有苗、水、侗、瑶等族。隋以前与贵州独山县为夜郎之毋敛地。唐为环州属地。宋属融州,后置州。元降为县。旋复为州,属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元年(1368),省州入思恩县。十七年(13
详见“夏鲁万户”(1851页)。
唐朝突厥族将领。又作阿史那匐延都支,或都支。原为西突厥处木昆部首领,隶兴昔亡可汗阿史那弥射。龙朔二年(662),以阿史那弥射为海道总管苏海政冤杀,众心不服,遂引众投吐蕃
①(?—1264) 蒙古国大臣。又译不鲁欢、孛鲁海、孛鲁合。克烈部人。开国功臣昔剌斡忽勒之子。自幼事成吉思汗子拖雷,充宿卫,任必阇赤(书吏)。太宗八年(1236),分封勋贵,以深州之束鹿为食邑。后事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