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崖葬

葬式之一。将死者置于崖壁或崖穴安葬。主要分布于川、黔、湘、鄂、桂、滇、粤、闽、台、浙、皖、赣、陕等省区。其年代上限可能至夏朝,下限一般至明、清。贵州部分苗族地区和台湾省某些高山族群体中至今仍有此葬俗。大致可分3种类型:(1)悬棺葬。在距地面数十米之石壁上分别平行凿2小穴,将碗口粗之木条贯入穴内,并使之伸出崖外。再将棺材平置于木条上,使之“悬”葬于空间。此种葬法以四川珙县、兴文等地最为典型。(2)崖洞葬。系在天然崖穴安葬死者。一般以一寨或一家族死者同葬于一穴,有的多达上百具。此种葬法分布最广,为崖葬之主要形式。(3)崖墓。以人工在崖壁上凿造墓道和墓室以葬死者。崖墓主要分布于四川,河北、山东、江苏等省也有少量发现。有人认为悬棺葬和崖墓是统治阶级的葬法。崖洞葬则被认为是与古人类居住洞穴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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