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木忽而
见“玉木忽儿”(476页)。
见“玉木忽儿”(476页)。
1854—1901清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庄亲王奕仁次子。同治十一年(1872),封不入八分辅国公。光绪五年(1879),袭庄亲王爵。二十六年(1900),趁义和团入京师,谋借义和团排外,以达废立之
契丹朝服名。据《辽史·仪卫志》:“臣僚戴毡冠,金花为饰,或加珠玉翠毛,额后垂金花,织成夹带,中贮发一总。或纱冠制如乌纱帽,无檐,不擫双耳。额前缀金花,上结紫带,末缀珠。服紫窄袍,系※䩞鞢
新疆塔吉克语,意为“依附(或)伺候官员的人”。似为维吾尔语“燕齐”音转。地位同于奴隶。始于19世纪末买买提·克里木继为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阿奇木伯克之时,他利用充当通判厅属吏之机,强迫
见“萧仲恭”(1993页)。
小木筏。达斡尔语音译。旧时今内蒙古呼伦贝尔盟达斡尔族地区水上交通工具的一种。用碗口粗的树杆编排而成,主要用于江河上摆渡。
见“五路把都儿黄台吉”(267页)。
蒙古语音译,又译作“额尔和惕”,意为“有权势的人”。清代蒙古※“阿勒巴图”(承担赋役的人),因充任领主僚属和担任管旗章京以下旗、佐官职,社会经济地位改变,形成“额尔和坦”的特殊阶层。他们被免除一切官赋
见“萨喜格柱”(2011页)。
见“五溪”(262页)。
云南土司名。宣德四年(1429,一说三年,1428)置。辖境为今云南云县及附近地区。元时曾为麓川路辖地。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一说永乐元年,1403),析麓川平缅宣慰司地置大侯长官司。宣德四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