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北行省
即“岭北等处行中书省”(1396页)。
即“岭北等处行中书省”(1396页)。
即“水达达路”(424页)。
参见“八关”(22页)。
?—185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费莫氏。大学士温福曾孙,两广总督永保孙。道光二年(1822)进士。改翰林院庶吉士。历任国子监祭酒、通政使、礼部右侍郎。十三年(1833),官正蓝旗满洲副都统,奉命
西夏党项军事单位。各首领所将之种落兵为1溜,8溜为1头项。
清代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帕啻沙卜伯克、帕提沙布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巡察,缉捕违法、偷盗者,并管理监狱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
清统治者从分散和孤立蒙古的目的出发,除在蒙古地区推行盟旗制度,分别建立蒙古八旗、游牧八旗、总管旗、札萨克旗,限制其辖境,封锁其疆界,使之成为互不相属,不通往来的小块封建领地外,并对蒙古实行封禁政策,限
东北名产。清代索伦人以打貂为世业,皮以赫哲所产最佳。东贡,莫贵于貂与珠,被定为岁输皇宫之物。定制:布特哈官兵(打牲八旗)及散户,每年每户少则纳皮1张,多则无限。每逢草青(五月),该官兵人等齐集齐齐哈尔
见“诸抹”(1951页)。
见“纳马之族”(1271页)。
参见“骆越”(17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