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百姓
即“格节”(1805页)。
即“格节”(1805页)。
明代蒙古右翼阿苏特部领主。又作合罗气把都儿台吉、诺木达喇古拉齐诺延、诺们达喇呼拉齐,简称哈罗气、合落气等。孛儿只斤氏。※巴尔斯博罗特济农孙,※博迪达喇第三子。驻牧于宣府(今河北宣化)、大同以北,今内蒙
宋、元、明、清时期壮、布依等族地区土司基层政权机构。宋征服广西西北部今红水河沿岸后,委派岑氏土官统治其地,称泗城州,后曾升为军民府。岑氏按“人十为家,家十为亭”,在州之下设甲、亭基层机构。相传泗城州军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伯尔柯接军台界,西至布图接本部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南至雅喇接军台界,北至哈喇陀罗海接杜尔伯特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喀
古州名。①古为西戎地。春秋及秦、汉为羌、胡所居。北魏孝昌二年(526),改鄯善镇置,治所在西都县(今青海乐都县)。隋大业三年(607),改置西平郡。唐武德二年(619),复为鄯州。贞观十五年(641)
青海玉树喇嘛寺掌管贸易之人。一般由寺院喇嘛推举。每二年或三年外出进行贸易一次。盈利所得,部分由寺僧均分,余下部分供自用。亏损财要藉财产以供赔偿。
朝代名,南北朝时期北朝之一。皇室为鲜卑拓跋氏(元氏)。北魏末年,权臣大丞相高欢擅政。永熙三年(534),孝武帝※元修为高欢所迫,西奔关中(今陕西中南部)依宇文泰。欢另立元善见为帝(孝静帝),迁都邺(今
元末明初四川越嶲土官。彝族。元末为邛部州(治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东北)招讨使。明洪武(1368—1398)中,归附。改为邛部军民州,任土知州。系后来邛部宣抚司之先世,用“岭”作姓的第一人。
古代蒙古靴中的上品。以皮革制作。蒙古族尚白,故以白靴为洁净、尊贵的象征,与白袍一样,多在庄严、神圣的场合下穿用。元代,大臣入朝时,必须随身携带一双洁净的白靴,进殿前换上,将脱下的旧靴交与仆役,以免污损
明代蒙古的贫民。亦作吗固。意为“坏人”、“劣等人”。是封建领主对部分贫民的蔑称。生活贫困,无力缴纳赋税(阿勒巴),为领主服劳役和兵役,受领主和上等平民(赛音库蒙)的歧视,社会地位低下。有的沦为领主的奴
人类建立在血缘婚基础上的第一个有规范的家庭形式。亦称血缘家族或血缘家族公社。存在于旧石器时代初期至旧石器中期氏族出现之前。每个血缘家庭既是一个生产生活单位,又是一个内婚群体。家庭成员按年龄、辈份划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