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布苏造碱业
内蒙古早期的造碱业。由长春天惠造碱实业公司联合内蒙古郭尔罗斯前旗札萨克齐默特色木丕勒合股创办。公司设于郭尔罗斯前旗的大布苏泡附近。1909年聘清化学专家,雇佣一千余工人,将天然碱土用土法熬制成灰碱,装袋运销东北各地。民国以后,购置机器,改为近代化工机器生产。
内蒙古早期的造碱业。由长春天惠造碱实业公司联合内蒙古郭尔罗斯前旗札萨克齐默特色木丕勒合股创办。公司设于郭尔罗斯前旗的大布苏泡附近。1909年聘清化学专家,雇佣一千余工人,将天然碱土用土法熬制成灰碱,装袋运销东北各地。民国以后,购置机器,改为近代化工机器生产。
见“兀者托温千户所”(112页)。
书名。清高土奇撰。2卷。康熙二十一年(1682)作者以少詹事的身份,随康熙帝玄烨第二次东巡,记述了从北京至吉林80日行程中的见闻及各地风俗,是研究东北边疆及满族风俗的重要史料。有《辽海丛书》、《小方壶
清代旗籍中立户单位和上等旗人之称。嘉庆《清会典》卷67载:“凡户之别,曰另户,曰※户下,户下之※开户者亦曰另户”。乾隆四年(1739)规定:八旗编审人丁,以18岁以上者核明入册,分别记注在“另户”、“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伯尔柯接军台界,西至布图接本部左翼中旗及右翼后旗界,南至雅喇接军台界,北至哈喇陀罗海接杜尔伯特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喀
藏语音译。又称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宗(相当内地县)级地方行政官员。始设于元明之际。根据《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清代由噶厦从贵族中提名,经驻藏大臣审查委派,受基巧节制。分大、中、小、边宗诸等次,由五
见“昭礼可汗”(1648页)。
清代书画家。福建晋江(今属泉州市)人。回族。丁自申之裔孙。清朝初年人。郡诸生。晚年隐居龙头山。工书画,尤擅书法,精草书,得怀素笔法,文人学士,造门求书者颇多,名重一方。卒年75岁。
参见“格鲁派”(1807页)。
即“阿史那思摩”(1233页)。
元朝官署名。掌武宗皇后宫政及五斡耳朵户口、钱粮、营缮诸事。仁宗皇庆二年(1313)置,设寺卿5员,秩正三品,下领少卿、寺丞各2员。辖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