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勒纳沁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蒙古语,“旷野有鸦”之意,或云意为“果子沟”。维吾尔语称此地为塔什伯拉克,意思是“石庙”。又名沁城。今新疆哈密县沁城。清朝设绿营塔勒纳沁管屯都司于此。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蒙古语,“旷野有鸦”之意,或云意为“果子沟”。维吾尔语称此地为塔什伯拉克,意思是“石庙”。又名沁城。今新疆哈密县沁城。清朝设绿营塔勒纳沁管屯都司于此。
清代内、外蒙古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内、外蒙古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游牧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内外蒙古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库伦办事大臣协同外蒙古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内
傣语义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象官,管理象的饲养和使用,兼“宫庭”会计。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
①见“诺木塔尔尼郭斡台吉”(1956页)。 ②指明末活动于辽宁东部的蒙古领主。
藏语音译。西藏地方铸造的铜币之一。面值作藏银5分。1909、1913、1918、1922年先后铸造发行。1918年铸造者较1913年以前铸造者重量轻,正面铸狮子图形,背面中央铸面值“五分”字样。称前者
见“龙仔”(493页)。
中国古代北方一些游牧民族的官员。亦作吐豆登、吐头发、吐屯发、吐屯等。初见于柔然,由王族郁久闾氏担任,领有部众,官职世袭,参与军政大事,亦奉命出使他国。后为突厥所继承,地位在※俟利发之下。《太平广记》云
见“松桃县”(1295页)。
习惯法。鄂温克语音译,意为祖先传下来的习惯或古老的传统。流行于额尔古纳河使用驯鹿鄂温克人地区。它体现全体社会成员利益,大家均严格遵守。包括从生产到生活及宗教迷信等各个方面的行为规范。如猎人打到鹿、犴后
见“天马”(216页)。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北。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个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区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