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知州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以当地豪强为之(直隶州视如府,属州视如县),秩从五品。掌本州军民事务。颁给铜印、诰命、冠带。使其保持故俗,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缉捕盗贼,进贡物,纳租赋,供征调,助官军讨叛伐逆,无相携贰。考核、品级、承袭、革除、升迁、降调等事宜归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仅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直隶知州为正五品。自明朝起,部分改土归流。
官名。明代在少数民族地区所置世袭土官。以当地豪强为之(直隶州视如府,属州视如县),秩从五品。掌本州军民事务。颁给铜印、诰命、冠带。使其保持故俗,谨守疆土,抚绥土民,缉捕盗贼,进贡物,纳租赋,供征调,助官军讨叛伐逆,无相携贰。考核、品级、承袭、革除、升迁、降调等事宜归吏部文选司。清沿明制,仅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改直隶知州为正五品。自明朝起,部分改土归流。
即“独逻”(1707页)。
准噶尔时期天山南路货币。“普尔”,维吾尔语意为“文”。质以红铜制成。故又称红钱或普尔红钱。制小而厚,式椭圆,首微锐,中无方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正面铸其名,背面附维吾尔文。每当大台吉新立,钱面皆易名
元代旧州名。古无城邑。当地民族称之为“黎驱”,讹为黎溪。初为乌蛮与汉人杂居地,南诏阁罗凤徙白蛮守之。蒙氏终,罗罗(今彝族)逐走白蛮。大理国段氏兴,令“罗罗蛮”乞夷据其地。元世祖至元九年(1272),其
?—1149金熙宗皇后。亦作裴摩申氏。女真族。太尉忽达之女。天会十三年(1135),熙宗即位,封贵妃。天眷元年(1138),立为皇后。皇统元年(1141),熙宗受尊号,册为慈明恭孝顺德皇后。二年,生子
宋代对抚水州诸少数民族之泛称。抚水州,唐时隶黔南,辖抚水、京水、多逢、古劳(今贵州三都、广西环江一带)四县。居民有区、廖、潘、吴、蒙诸姓。蒙姓为酋长,据有上、中、下三房及北遐一镇。其余四姓为平民,以种
?—1686清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康熙十三年(1674),以护军校随定南大将军希尔根征耿精忠至江西,破敌总兵朱衣甸于会浦,又败伪左都督算可动等于新昌县之北山。十四年(1675)四月随内大臣希尔根击8
古代希、罗马人对中国人的称谓。见于公元前后至六世纪欧洲历史文献中。原意为“丝绸生产者”。一般认为,其派生于ser、serikon与ser-icum。
参见“积利州”(1882页)。
见“出万山卫”(568页)。
明代藏区古地名。《明史》称“其地在四川徼外,视乌斯藏为近”。灵藏康方言读为“林丛”,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东北部之邓柯南境。永乐五年(1407),明廷封其地政教首领著思巴儿监藏为※赞善王,赐金印,诰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