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
见“克烈部”(987页)。
契丹语音译。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建国后遂渐演变为相当于“县”和“大乡”的基层行政单位。契丹诸宫卫、诸部族下均辖有数石烈。诸宫与大部族所辖石烈内设有夷离堇、麻普、牙书;小部族石烈设令稳、麻普、牙书,各司
见“萧孝友”(1994页)。
1725—1748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伊拉古克散呼图克图三世。雍正二年(1724),二世罗卜桑岱青圆寂后,经寻访,他被确认为转世灵童,迎入寺内坐床,是为三世。乾隆十三年(1748
参见“忠贞可汗”(1414页)。
见“昃勃极烈”(1408页)。
见“耶律璟”(1304页)。
1514—?明代蒙古右翼阿苏特及永谢布领主。全称博迪达喇鄂特罕台吉,汉文史籍作我托汉卜只剌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孙,※巴尔斯博罗特济农第六子。少年时即立志剿灭其叔乌巴繖察之子阿济、实喇兄弟,占据其
见“绵皋”(21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