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老
苗族民间头人※寨老、※活路头、※牯脏头和※鬼师的总称。“四老”实行社会分工,分别负责带领生产劳动,调解纠纷,主持宗教仪式及祭祀活动,口授历史传说、诗歌、教育族人等。为自然形成的各种头领。不脱产,均为男性。贵州东南部及广西融水地区皆有之。
苗族民间头人※寨老、※活路头、※牯脏头和※鬼师的总称。“四老”实行社会分工,分别负责带领生产劳动,调解纠纷,主持宗教仪式及祭祀活动,口授历史传说、诗歌、教育族人等。为自然形成的各种头领。不脱产,均为男性。贵州东南部及广西融水地区皆有之。
达斡尔族中萨满(巫师)的一种。达斡尔语音译。旧时流行于今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自称附体神灵为娘娘神或敖雷巴尔肯(狐仙爷)。无氏族限制,有的氏族可能同时有两个,有的氏族没有。无法衣,只有108颗
蒙古语音译,意为“营”。古代蒙古社会中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游牧方式。该家庭只包括二、三代人,通常由一家成员及若干帐幕与幌车组成单独营地进行游牧。随着游牧经济的发展,牲畜数量的增长,个体家单独活动能力的加
朝鲜族传统庆婚习俗。亦称“归婚礼”、“回卺礼”。指夫妇结婚60周年纪念日。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届时,举行隆重仪式,为盛大婚席。老夫妇身着婚礼服,近亲子孙由长子带头依次走到宴席前,向老人叩头敬酒。继由宾朋
晋代匈奴东西曹(贰城胡)首领。贰城(故址在今陕西黄陵县西北)人。雁门公曹毂(又作谷)长子。随父附前秦苻坚。东晋废帝太和二年(367),父卒,部众被分为二,贰城以西2万余落(即户)由其统领,受封骆川侯;
贵州彝文史书。主要记载水西(今贵州大方、黔西一带)官制。水西土司划其辖地为12则溪,设官治事。最高官职称兹目(汉称土司),大部落称慕濯、玛濯、玛衣、衣胥。把事总称阿牧。文职谘议者称更苴、慕魁、濯魁;执
即“完颜挞懒”(1159页)。
1638—1703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伊尔根觉罗氏。先世居瓦尔喀。顺治进士。自康熙七年(1668)起,历任刑部郎中、内阁学士和礼部、户部右侍郎。十六年(1677),擢工部尚书,旋调吏部。时“三藩”
宋代凉州(今甘肃武威)地区吐蕃部落概称。又作六谷部、六谷部落。以居凉州城外六条大山谷而得名。分左右厢,自立首领,据地而治。地产良马。因抵御党项人李继迁西向,与宋有共同利害,保持友好关系,进行茶马互市,
旧时部分土族地区封建地租剥削形式之一。地主为避免差役、田赋,将部分土地租给佃户,不收取租粮,而由佃户承担地主全部或大部土地的粮差派款等。兼有劳役地租与实物地租两重性质。
原为※奚族部族名。又作楚里迪、锄骨里。为奚5部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是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为34部之一,居潭州(今辽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