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右翼后末旗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阿拉克诺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西至哈喇得勒接瀚海界,南至札斯台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北至胡济尔图接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哈玛尔岱青随清军前锋侍卫阿南达追剿噶尔丹有战绩。康熙三十六年(1697)朔漠平,叙功,授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本旗。乾隆四十六年(1781),诏其后嗣世袭罔替。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阿拉克诺尔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西至哈喇得勒接瀚海界,南至札斯台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北至胡济尔图接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哈玛尔岱青随清军前锋侍卫阿南达追剿噶尔丹有战绩。康熙三十六年(1697)朔漠平,叙功,授札萨克一等台吉,掌本旗。乾隆四十六年(1781),诏其后嗣世袭罔替。
1379—1449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藏族。※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妙音法尊)。出生于桑耶地方,于泽当寺出家。从桑浦寺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随觉摩
?—1327元武宗皇后。蒙古弘吉剌氏。脱怜子进不剌之女。武宗至大三年(1310),册为皇后。仁宗皇庆二年(1313),立长秋寺,掌宫政。卒,追谥宣慈惠圣皇后。
彝语音译。意为被抢来或买来的汉族人。系辱蔑之词。解放前,在四川凉山金阳等彝族地区的一种奴隶。等级地位同于※呷西,没有任何自由,可被主子随意买卖或屠杀,隶属于※节伙、※布尔杂补等。民主改革后,等级制度被
辽代契丹大字石刻。辽上京位于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南。1965年,在当地征集得契丹大字残石两块,其一正反面皆有字,正面残存10行,约64字,背面磨损甚厉,仅能辨出4字;另一背面无字,正面存8行约52字
1850—1869清代喀尔喀蒙古哲布尊丹巴系第七代活佛。法名凯珠布丹桑(一译架伊兹蒲丹占)。加佛教传说的十五位先世,亦称第二十二世。一说生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藏族。拉萨附近的俗人米谷玛耳之子。
民国时期新疆进步文化组织。全称为“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文化促进会”。1935年成立。会长伊斯哈克拜克,(柯尔克孜族),成员多来自哈、柯两族。初成员多为部落和宗教上层,后由于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疆活动加强,
见“外七鄂托克喀尔喀” (577页)。
1351—1413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坎长子。明洪武二十四年(傣历753年,1391),父卒继职,任宣慰使。时领地扩展至勐勉(普洱),分封诸子世守
元朝法酒。蒙古语音译。用以处死“犯人”。据叶子奇《草木子》记载,“法酒,用器烧酒之精液取之,名曰哈剌基”。该酒从葡萄酒中炼制,色清如水,冬不结冰,故以是否结冰辨其真伪。有剧毒,“饮之则令人透液而死”。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客赤”。《元朝秘史》释为“放牛的”,《华夷译语》解为“牧牛人”,即司牧牛。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国建立后始置,执掌牧牛事宜。元代,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