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头条>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合亩制

合亩制

汉语意译。黎语称“纹茂”,意为“家族”;一般又称“翁堂打”、“翁堂沃工”,即“大家的田”、“大家一起做工”之意。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交界的黎族地区保留的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解放前夕人口约有一万二三千人,占当时黎族总人口2%左右。每个合亩由若干个有血缘关系的家庭组成,亦有个别非血缘成员加入。主要生产资料包括土地、耕牛分有3种所有形式:合亩共有;几户伙有;单个家庭所有。但不论生产资料归谁所有,一般统一经营,按性别分工进行集体劳动,产品按户平均分配。亩头由生产经验丰富,熟悉宗教仪式和辈份较高的男子充当,称“畏雅”,意即“犁第一道田路的老人”,主要职责是领导生产和分配,根据习惯法处理内外纠纷和其他事宜。一般亩头对亩众没有强制的权力,一样参加集体劳动和分配。亩内成员遇有婚丧疾病或建造新屋,习惯相互帮助。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和私人生产资料占有不平衡的加剧,有些富裕亩头不仅少参加劳动或不参加劳动,而且多分产品,个别亩头还与地方反动政府相勾结,欺压掠夺亩众,这种合亩已蜕变为一种剥削工具。

猜你喜欢

  • 户房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管理案卷经书1人,小写3—4人,掌办一切银钱事件,凡西藏粮务月报、绿营官兵粮饷清册,如有差错,均归该房驳诘。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该房改为度

  • 朵儿必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正月,朵儿必河、恨古河等处女真首领官夫答兰等81人来朝,以其居地置此卫,任官夫答兰等为指挥、千百户、镇抚。在前苏联境内黑龙江下游左侧阿姆贡河支流噶尔毕

  • 金献祖

    见“绥可”的庙号(1970页)。

  • 奚斤

    369—448①北魏大臣。亦作达奚斤。鲜卑达奚氏(后改奚氏)奚箪之子。世典马牧。史称其机敏有识度,善于谈论。登国(386—396)初,与长孙肥等俱统禁兵,后为侍郎。随拓跋珪征慕容宝于参合陂。皇始(39

  • 舒保

    ?—1864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姓舒穆鲁氏。道光二十五年(1845),由护军补护军校。咸丰四年(1854),以护军参领随僧格林沁镇压连镇捻军起义,赏加副都统衔。五年,大小28战,水陆用命,而所率马

  • 三岔河卫

    见“撒叉河卫”(2494页)

  • 筷子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

  • 移离毕

    见“夷离毕”(760页)。

  • 广汉羌

    西羌的一支。参见“白马羌”(598页)。

  • 灭母邻母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名。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之一抹里名灭母邻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