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叙事长诗。流传于云南弥勒、路南彝族自治县、宜良、昆明市等地撒尼泼(彝族一支)民间。主要内容是讲述一位聪明美丽的姑娘阿诗玛,与胞兄阿黑一起反抗封建统治阶级强迫婚姻,经过尖锐曲折的斗争,最后取得胜利的
西夏文书用语。卖地、典当、借贷者,立契约文书时,在此名义下署名画押。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未定称前,亦作公同、公众、公管、奉公佐领。此种佐领为公举补缺制,与佐领世职制适相对称,为八旗佐领两大类型之一。其来源大体是:一、※无根由佐领,流为多家多姓承管,在清廷派员办理佐
亦称义役。指元代地方民户量资产多寡,各出一定数量田土或钱钞,以田土所产或钱钞利息津贴杂泛差役应役者,使其不致因繁重役务负担,倾家荡产。初由民间自行措置,后由官方加以规定。延祐五年(1318),规定浙西
西藏波密地方差税名。藏语音译,意为“向王交纳的年差”。此“差”,实为“税”,为实物税。其中之“王”系指当时波密王噶朗杰布(居噶朗央宗)。1927—1931年,在藏波战争中,西藏地方政府攻败波密王,年税
清※宗室中无爵位者的称谓。乾隆八年(1743)定:亲王妾媵之子,考授三等辅国将军,贝勒、贝子妾滕之子,考授奉恩将军;亲王以及贝子诸爵,其“妾婢”所生之子,皆不予授封,俱为闲散宗室。十三年(1748),
见“滚很召”(2465页)。
明代东蒙古喀尔喀(罕哈)万户之一部分。亦译外喀尔喀七部,向称外喀尔喀。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统一东蒙古六万户,不久将喀尔喀万户西部地区及属民(即外喀尔喀)封予第十一子格哷森扎(格列山只台吉)。后
书名,明代编纂的《华夷译语》之一种。洪武三年(1370),太祖朱元璋命回回人马沙亦黑与火源洁编纂。一说编于元末明初或永乐五年(1407)。分两种:一种为“杂字”,一种为“耒文”。以各民族通用字为主,附
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陶质。生活用品。瓶口作花口式杯形,长颈呈竹节状,上塑出凤首,故名。器物高大,一般为广圆肩,圈足。有的上饰花纹。用于盛水或奶,是契丹游牧生活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