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王院
见“大王院”(79页)。
见“大王院”(79页)。
西域古国名。王治衍敦谷(今帕米尔阿赖谷地)。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380,口1100,兵500。属西域都护。居民“皆故塞种”,从事游牧,依葱岭,随水草移徙。衣服类乌孙。三国时并于疏勒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
参见“其拉”(1349页)。
清代阿尔泰乌梁海宰桑。初隶准噶尔部。乾隆十九年(1754),归附清朝,授总管。次年,率兵赴额尔齐斯河招降包沁鄂拓克宰桑,授副都统,予总管赤伦副都统衔。后受命招抚乌梁海人众,编赤伦及其辖众为7佐领。二十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及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思藏设置郡县。约于五年(1268),完成乌思(前
见“曷苏馆”(1652页)。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见“萧韩家奴”(2002页)。
土族语称“苏·哈达”,意为“附加聘礼”。汉语称“奶母钱”。旧时青海互助县土族婚俗。相传古时“苏·哈达”为1匹3岁马驹,拉之作为附加聘礼,故名。后乃以钱物代替。婚礼席间,先由执客代男方主人向红仁其(或译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三世”(6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