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司
西夏官署名。主管宗教事务。有僧人功德司、住家功德司和道士功德司,皆属次等司。以国师或功德司正主其事,下设副使、通判、承旨等。
西夏官署名。主管宗教事务。有僧人功德司、住家功德司和道士功德司,皆属次等司。以国师或功德司正主其事,下设副使、通判、承旨等。
旧官署名。亦称绥远垦务总局。清末,对蒙古地区推行“移民实边”政策,欲将汉民移入蒙区,开发蒙荒,借拍卖荒地筹饷练兵,以充实边疆,光绪二十八年(1902)初,清政府以“时局艰难,库款支绌”,委派理藩院尚书
1601—1655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侄,※穆尔哈齐第四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任骑都尉。清崇德三年(1638),授刑部左参政。四年,封三等辅国将军。五年,擢镶白旗满洲副都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掌管刑名狱讼的官员。相当于汉地之刑部尚书或断事官。长庆三年(吐蕃彝泰九年,823)所立《唐蕃会盟碑》,记有此职官。
纪传体断代史书。原称《齐书》,北宋改用今名。北齐、周、隋、唐之际李百药(565—648)撰。50卷。百药字重规,定州安平(今河北安平县)人。隋末官建安县丞,入唐后任中书舍人,参加制定五礼和律令,后官至
布依语音译,意为“把事田”。旧时布依族部分地区残存的领主经济土地制度。流行于黔南罗甸、望谟、贞丰等地。为※亭目分给属下土职人员如师爷、总内把事、老总头、把事的职份田。以其田所产作为亭目支付给他们的薪俸
宋辽金时对柯尔克孜先民之称呼。唐时称黠戛斯。又称黠戛司、纥里迄斯等。10世纪,叶尼塞河上游地区受契丹辽朝统治,设“辖戛斯国王府”,隶属上京道。而在天山西州回鹘政权统治范围内亦有称黠戛司的古柯尔克孜人,
土族汪土司始祖。本为蒙古族,其后世逐渐融合于土族中,遂以汪为姓。明洪武四年(1371),率壮丁归附明朝,以功授指挥佥事,调宁波副千户守御。曾辖有“土舍”、“土民”百余户、男女500余人。附汪土司世系(
元明傣族土司名。元为威远蛮棚府,属元江路总管。洪武十五年(1382),总管刀平与兄那直归附,授千夫长。建文四年(1402)置州,以刀平为知州。永乐三年(1405),率子入朝贡方物,从征八百等,升为府,
见“达赖汗”(729页)。
一名新律。西夏官乐名。仁宗令乐官李元儒采用汉人乐书,参照本族原有乐律重新制定,历3年,至人庆五年(1148)制成,赐名鼎新,升元儒等官。